一、 房屋及维修管理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妨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幢号、行政街号、管理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路方向平面图。
3.封闭阳台、空调外挂机、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新建小区及主次干道两侧房屋立面无晒衣架。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审计机构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执行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达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队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8.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