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1日电(记者 赵超)记者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经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同意,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意见》,从国家层面对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各方面政策作出规定。
留学人员是我国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回国创业逐渐成为留学人员报效祖国、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式。按照规定,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是指海外留学人员以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回国创办企业。留学人员企业一般要由留学人员担任企业法人代表,或者留学人员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及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企业总投资的30%以上。
两部门下发的意见分别从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创业贷款、税收优惠、外汇管理、租金减免、土地优惠、政府采购、专利保护、技术入股以及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方面对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给予政策优惠;从户口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审、计划生育、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参加国际活动、科研项目申报、驾驶证办理以及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等方面积极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并从搭建信息平台、交流平台、投资服务平台和技术产权服务平台等方面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提供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