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人对留学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上显示,我国具备自费出国留学服务资格的机构共452家。而各种“黑中介”远超这一数字,由于缺乏有效的留学中介服务的评估监管体系,由此产生的消费纠纷不断增加。
中央财经大学民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永壮认为,消费者在与留学中介签订相应合同时处于弱势。他建议在行业内推行“格式合同”,将必须遵守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条款标准化,避免霸王合同出现。
同时,李永壮认为可以在留学中介行业引入类似“支付宝”的第三方保障制度,完成服务之前由第三方的公司进行担保。“消费者还应多了解相关信息,最大限度了解行业内的情况。提高个人风险意识。”
“根据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相关规定,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无效”,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说,“应适当提高留学中介行业准入门槛,加强监督和对相关机构资质的认定。”
专家认为,留学者不能将中介作为救命稻草。“是否能申请到心仪高校最终要看个人素质。”王阳说,“申请者一定要在教育部涉外监管网上查询中介公司资质,避免上当”
“一些国家把大力接收中国留学生当做创收手段,甚至不设应有门槛,值得警惕。”吉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赵俊芳说,“留学不是儿戏,中介也不是万能,打算走这条路的学子一定要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