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2722
五、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六、证书种类: 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大专学历证书
七、学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柳林东
八、学校基本概况: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集应用文科、应用理科、应用工科及艺术专业类于一体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现有在校生6500余人。学院设有管理工程、信息工程、机械工程、电子工程、生物化工、应用外语、现代艺术七个教学系,开设专业26个,今年录取招生专业24个。学院专职教师248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02人,讲师92人。学院坚持“特色立校、文化制胜”发展核心理念和“不求最大规模,但求质量特色”的办学理念,食品生物技术实训基地已批准为国家财政重点支持建设实训基地,印刷实训基地被列为天津市“十一五”全国专业一流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秉承“笃学立信、淬砺成人”校训和“走进来的是学生、走出去的是能手”的人才培养核心理念,努力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社会输送了近9000名优秀学子。2007年我院被确定为天津市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项目单位。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我院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学院法人代表,组员为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我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08年面向全国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院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 高职学费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55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08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标准为准。
分专业招生专业有关说明:
1、数控技术(三年制)
培养掌握数控原理、数据编程和数控加工、机械制造工艺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从事数控程序编制、数控设备的操作、调试、维护及生产组织管理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
2、精密机械技术(三年制)
培养掌握精密机械加工技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熟悉操作和运用精密机械加工设备,具有设计和编制特种加工工艺能力兼具数控机床操作能力,从事机械电子制造和精密加工生产一线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3、应用电子技术(三年制)
培养掌握电子仪器测量技术、单片机应用技术、PLC应用技术、微电子组装(SMT)技术等设备的理论知识,有较高的专业技能水平,适应面广,从事本专业生产管理、质量检测、运行、维护、新技术推广与开发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
4、机电一体化技术(三年制)
培养掌握一定机电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在工业生产第一线从事机电设备控制及维护、数控设备和自动化生产的安装、调试与运行以及生产组织管理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5、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三年制)
培养具有环境监测、废水治理技术、大气污染治理技术、环境管理、环境保护设备运行与维修等能力的高技能应用性人才。
6、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三年制)培养具有日用化工生产技术、化妆品合成技术、表面活性剂应用技术,从事精细化工生产、管理及设备维修的高技能应用性人才。
7、生物技术及应用(三年制)
培养具有现代生物技术,可在生物技术相关企业,事业单位从事生物制药、生物食品、生物保健品生产、管理和技术开发能力的高技能应用性专门人才。
8、食品营养与检测(三年制)
培养具有食品检测、食品营养分析、食品农药残留检测、食品安全与质量控制、营养配餐等综合技能,从事食品营养分析与监测工作的高技能应用性人才。
9、食品生物技术(三年制)
培养具有现代食品技术应用能力,具有食品生物发酵技术应用能力,具有生物工程设备操作、使用及维修技术,新技术开发及应用的高技能应用性人才。
10、食品加工技术(三年制)
掌握食品加工技术知识及相关专业设备操作能力;掌握食品营养与有毒有害成分分析、检测能力及相关仪器设备使用方法的高技能应用型技术人才。
11、水环境监测与保护(污废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方向)(三年制)
培养面向生产企业环保部门和专业环保设施运营企业的掌握各类环保设施运营技术、环境监测技术、环境污染治理技术的面向运营、管理一线的高技能型人才。
12、电子商务(三年制)
培养具有现代商务管理、营销、物流知识,又具备计算机网络应用、网站建设、网络营销和调研等电子商务能力的高等技能型人才。
13、金融保险(三年制)
培养掌握金融与保险的基本知识和金融、保险实务基本技能,从事金融与保险管理和实务操作的高级管理人才。
14、会计电算化(三年制)
培养具有诚信、敬业的良好职业素质,熟悉国家经济法律法规,能熟练运用计算机从事会计业务的复合型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15、涉外旅游(三年制)
培养掌握涉外旅游企业(涉外酒店、国际旅行社等)管理与服务技能,从事涉外旅游企业经营管理和服务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
16、商务英语(三年制)
培养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译能力和运用英语进行商务谈判、贸易、管理的综合能力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
17、计算机网络技术(三年制)
培养掌握计算机网络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计算机网络硬件组网与调试,网络系统安装与维护,以及网络编程能力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18、计算机信息管理(三年制)
培养掌握信息处理和信息管理技术、具备程序设计、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和维护能力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19、软件技术(软件外包方向)(三年制)
培养掌握软件技术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软件开发的专业知识,精通网站开发技术、数据库技术、高级语言程序设计技术等,能够在实际工作中熟练使用专业日语和专业英语,具有外资企业软件项目组织实施和开发管理能力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人才。
20、印刷技术(三年制)
培养具有从事现代印刷图文处理、印刷技术、印刷生产组织实施、印刷产品质量检测控制能力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
21、印刷图文信息处理
培养具备一定的平面设计知识和印刷基本理论,熟练掌握计算机图文信息处理的操作,具有印刷文本的设计制作和印务管理的能力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人才。
22、装潢艺术设计(三年制)
培养具有较高的艺术素养、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从事产品包装、装潢设计、书籍装帧、广告设计、企业形象设计、展示设计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
23、装饰艺术设计(三年制)
培养具有较高的艺术素养、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从事室内、外建筑工程装饰设计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
24、影视动画(三年制)
培养具有以视觉传达为主体的影视动画设计与制作技术,影视三维动画的设计与制作技术、非线性编辑技术的具有创造力和实际动手能力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人才。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院校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支援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
第十条 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按分数高低排队顺序录取,当第一专业录满后,仍未被录取的考生,看第二专业志愿尚有余缺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报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一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投档按加分录取,排专业按考分排专业。
第十二条 对具有各省市级以上比赛获奖的高水平体育特长生,按照生源所在省市现行的高校招生政策办理相关手续,优先录取。体育特长生必须经过学校面试考核。
第十三条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联考,成绩合格者才能获得报考资格。同时承认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详见2008年我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第十四条 我院非英语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均为大学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五条 我院各招生专业对招收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定。
第十六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报考"涉外旅游"专业考生的建议条件:身高男1.75米以上,女1.60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材匀称,口齿清楚,仪表大方,视力在4.7以上,肢体无残疾。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 新生录取后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及时到校报到。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学校电话联系,并以书面传真及本人寄送的申请文字材料为准。超过规定报到期限,仍未来校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条 在学生德、智、体综合评定的基础上,学院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经济困难生奖助学金、勤工俭学等。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08年我院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以前我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在招生咨询中本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电话:022-28193120 传真:022-28343733
E-mail:[email protected] 网址:http://www.xdxy.com.cn
学院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柳林东 邮编
:300222
天津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200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