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二、国标代码:10798
三、办学层次及招生范围:硕士、本科、专科(高职);面向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四、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五、学院概况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本科院校。学院前身是1941年建立的冀东道联立初级农业职业学院,1977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99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职教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
学院现有秦皇岛、昌黎、开发区、欧美学院四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700亩,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亿元,馆藏图书文献140余万册;现有专任教学、科研人员12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480人,拥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500余人。学院面向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4000人。
学院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文化交流与合作,先后同美国、加拿大、意大利等20多个国家的高等院校及科研单位建立了科技教育合作关系。其中与加拿大麦荻森·海特学院合作建立的欧美学院已达5000人办学规模,送出的留学生受到外方合作院校的好评。2007年10月,学院又与美国特洛伊大学合作建立了“特洛伊大学孔子学院”。
六、录取规则及要求
1、录取规则: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专业额满时,考虑第二专业或其他专业。若第一志愿录取不满,录取第二志愿,依此类推。对符合照顾条件投档的考生,将严格按国家和我省相关录取规定执行。
2、我院英语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仅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意大利语、英语本科专业进行口语加试;艺术、体育类考生需参加生源省统一组织的相应专业考试并达到省划定的相应分数线。(音乐学、艺术设计专业的黑龙江、吉林、山西三省考生我院单独进行专业校考,其它要求按生源省规定执行。)
3、学院对每年被评为特困生的学生予以必要资助,还为学习优秀的特困生设立贫困优秀学生奖学金。同时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为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提供积极帮助。学院对学习优秀及各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特困生每年最高可累计发放8000元的奖学金(中外合作办学学生除外)。
4、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健康标准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我院各专业录取时男、女生比例不限。
6、学业期满、成绩合格,我院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颁发学校名称为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经学院学位委员会审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将授予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士学位。
七、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1、学费:
艺术、体育类本专科6000元/生.年;其他本科3500元/生.年;师范类专科3500元/生.年;其他专科5000元/生.年。
中联合办学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年(专科第三年学费标准为5000元/生);如申请注册加方学籍,学费标准为15000元/生.年。
2、住宿费根据条件分为:在秦皇岛校区、昌黎校区每生每年800元;在开发区校区、欧美学院校区每生每年1200元。
八、办学地点及咨询电话:
秦皇岛校区: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360号
昌黎校区:河北省昌黎县城关
开发区校区: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西道18号
欧美学院校区(中外合作办学):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512号
咨询电话:0335-8076333 8076365
中外合作办学咨询电话:0335-8078355
学院网址:www.hevttc.edu.cn 中外合作办学www.omxy.com
Email:[email protected] 中外合作办学[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