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学院坐落在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是省级“文明单位”和“园林式单位”。学院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目前生源范围涉及18个省、市、自治区,在校本科生11900余人。
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招生层次及范围:本科,面向全国招生
学校代码:13409
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录取原则
1、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按学科类别招生,基础课学习结束后,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可在学科类别内选择专业。
2、学院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河北省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考生健康状况合格的条件下,以文化总成绩为录取的主要依据,适当参考相关科目的单科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
3、对达到我院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方法进行录取,即将已投档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各类别、专业均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依次考虑后续专业志愿。当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调剂到没有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4、对符合国家及各省有关规定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的,执行各省相关政策。
5、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等单位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艺术类专业考生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控制分数线后,按省制定的录取规则录取。
7、录取英语专业考生时,在总成绩相同的条件下,参考口语成绩,优先录取英语成绩较高者。
三、专业培养及外语语种的要求
我院教学为英语语种。
四、毕业文凭及收费标准
1、毕业文凭的发放按教育部[2002]1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完成学业,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颁发国家统一的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2、收费标准:金属材料工程和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学费为11000元/年,其余专业学费10000元/年;住宿费500-800元/年。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湘江大道58号
邮政编码:050035
咨询电话:0311-85370522,85963479 85830690
学校网址:http://hbklg.hebust.edu.cn/
E-mail:[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