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97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社会体育和运动训练专业学制均为二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能超过四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3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专业:无限制
有男女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660303 |
社会体育 |
两年 |
660302 |
运动训练 |
两年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社会体育专业:4000元/年
运动训练专业:30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算退剩余的学费。
3、奖学助学金、减免学费
(1)省体院奖学金:
特等奖1500元、一等奖800、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评选条件:品学兼优、勤奋上进、努力学习;没有违纪、补考、漏考、缺考的学生可以参评。
(2)减免学费:
运动训练专业学生具有优异运动成绩可以减免学费,标准如下:
奥运会冠军:免交学费
世界锦标赛、世界杯:第一名减2000元、第二名减1500元、第三名至第八名减1000元
国内三大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全运会):第一名减1000元、第二名至第八名减800元
(3)对贫困家庭学生的助学政策:
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正在积极联系有关部门为贫困家庭学生申请办理助学贷款。
六、获奖说明
鉴于我院在第十届全国运动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辽宁省人民政府授予我院“辽宁省参加第十届全国运动会突出贡献单位”称号。
七、招生录取说明
1、调档比例: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院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三校生:按省划定的文化基础课(参加省组织的三校生文化基础课考试)控制分数线和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省体院组织的专业综合课考试及体育测试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高中生:按参加体育类考试的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按考生综合成绩(参加省体院组织的文化基础课考试和专业综合课考试、身体素质测试成绩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结束后,拟将录取名册上报到省招考办备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5、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2334 6956 024-2334 6927
传 真:024-2334 6956
邮 编:110006
网 址:
www.lnen.cn/mb/view.html?actionType=home&domainid=96
6、运动训练、社会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安排
运动训练专业考试工作安排:
(1)报名时间、地点:
(2)工作安排:
(3)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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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化 课 |
语文 |
9:00-11:00 |
省体院教学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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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
15: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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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
9:00-11:00 |
|
||
专业综合课: 运动解剖生理学 |
9:00-11:00 |
省体院教学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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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体素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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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集合 |
省体院田径场 |
|
|
13:30集合 |
(4)6月11日—16日命题教师判卷。
(5)6月16日—20日体育测试、文化考试成绩汇总。
(6)6月22日—25日成绩上报省招考办。
(7)7月—8月按照省招考办统一部署进行录取。
(8)8月下发录取通知书。
社会体育专业考试工作安排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备 注 |
|
专业综合课: 运动生理解剖学 |
9:00-11:00 |
省体院教学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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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体素质 |
|
7:30集合 |
省体院田径场 |
|
|
13:30集合 |
省体院田径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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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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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体院教学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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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