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校高考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条 学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棉纺路27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我校共有专科专业8个。2010年招生的专科专业8个。
第六条 2010年我校计划招生1340人,专科1340人。
第七条 在有关省(区、市)招生人数,详见教育部审定的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生源计划。
第三章 招生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第九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殊要求。
第十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报考我院考生身体及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各种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过程中,院校志愿按“志愿清”方式办理(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录不满再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志愿考生);专业志愿按“志愿清”方式处理(即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志愿录取;两名考生总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比较英语成绩,其次比较数学成绩,再次比较语文成绩,最后比较综合科成绩,如各成绩均相同,则由学院领导视客观情况决定。);未录满专业再按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完所有专业。最后,如果个别专业还未录满,则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录取。在院校第一志愿已满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再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bcyz.cn
通讯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棉纺路27号
联系电话:0436-3312007
联系人:郑连勋
第四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十三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或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口腔医学专业、护理专业、药学专业、医学影像专业、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医疗美容技术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