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甲方未能按5?1规定按时支付入门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5 甲方未能按5?2规定按期支付提成费,每延期30天支付,应付延期支付提成费部分5%的违约金;不按期支付提成费如超过三个月,除补交提成费和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 税费
6.1 甲乙双方依法应缴纳的税金,按税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 技术服务和培训
7.1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派出技术人员,协助甲方实施合同技术,使其生产的合同产品符合规定的技术规格。
7.2 乙方派出的技术人员必须是熟悉合同技术、能胜任技术指导工作的人员。
7.3 乙方派出的技术人员的费用已包括在本合同的入门费和提成费中,甲方不再支付技术服务和培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