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要
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2329。
第五条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学院地址:
槐荫校区:济南市经十路23266号,邮编:250022
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800号 邮编:250300
第八条学院概况: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始建于1955年,办学底蕴深厚,具有培养“专科学历+技师职业资格”高技能人才的独特优势。学院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山东省高等教育技能型特色名校”。
办学条件:学院位于美丽的泉城济南。现有槐荫和长清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50亩,总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拥有机械制造、数控技术、电气技术、焊接技术、计算机应用、汽车工程、经济管理等65个校内实训中心和集“产学研”于一体的“校中厂”3个,各类实习、实训和生产设备4800余台(套),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0.76亿元,资产总值近2.8亿元,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现有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9326人。
学院目前设有机械工程系、机制工艺系、电气及自动化系、汽车工程系、信息工程与艺术设计系、经济管理系和基础部等7个教学系部,有一批在职业教育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和学科带头人,“双师型”教师达31%以上。现有31个高职(专科)专业。其中,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是全国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机械设计与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电子商务、软件技术5个专业是山东省高职高专特色专业。数控技术、电子商务等2个专业的教学团队是山东省高职教育优秀教学团队。
开设专业:目前设有数控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械设计与制造、精密机械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整形技术、汽车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电子商务、物业管理、物流管理、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国际商务、速递服务与管理等28个普通文理类专业,同时设有电脑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3个艺术类专业。今年招生专业共31个,招生对象大部分为参加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普通高中和职业院校的毕业生,部分为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报考指南公布的为准。
培养特色:学院始终处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最高端,实行“双证书”制度,专科毕业生经考试合格,能同时获得“专科学历证书和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近年来又实施“卓越技师”培养计划,每年从新生中选拔品学兼优学生,组建“卓越技师班”,毕业时可同时获得“专科学历证书和(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学院始终坚持“高端引领、特色立校、内涵发展、多元办学”的办学方针,把人才培养质量放在首位,改革创新培养模式,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培养高端技能人才方面走出了自己的特色之路。近年来,获得国家、省级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项83个,31名同学荣获“全国技术能手”和“山东省技术能手”称号。
学院注重学生职业素质培养,把校园文化、传统文化与企业文化融为一体,实行半军事化规范管理、服务育人,倡导孝敬父母、珍爱生命、热爱生活,是家长放心、学生安心的平安和谐校园。广大学生在愉悦中学习、快乐中成长、幸福中生活,成人、成才、成功。
就业优势:学院建校以来,毕业生素以“素质高、技术好、能力强”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学院应届毕业生主要面向大中型企业就业,每个毕业生有3个以上岗位可供选择,现有500余家就业理事单位供学生实习、就业,近几年就业率均在97%以上。被评为“全省高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二条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报考方法:参加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考生,凡是高考成绩达到专科或艺术类录取资格线者(外省考生达到所在省规定批次线),在各考试院规定的时间以规定的方式填报我院。
第十四条录取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学院负责,省招考院监督的录取机制,学院遵循按照大类录取的原则,在德、智、体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按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择优录取一志愿考生,当一志愿不满时再按相同规则录取二志愿考生,录满为止。录取专业一般尊重考生个人填报的志愿。各专业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学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线。录取结束,学院将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查询。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五条所有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所有学生入校后要统一编入英语教学班学习(学校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语言课程)。
第五章 其 它
第十六条收(退)费标准:学费:机械、电气类专业5000元/年,经管、计算机类专业48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标准执行。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奖(助)学金设置情况: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人;省政府奖学金,每年6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人;著名企业山东开泰集团在我院焊接、机械制造、电气专业类专业设“开泰奖学金”,每年2000元/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资助助学金,具体分为三档:一档每年2000元/人、二档每年3000元/人、三档每年4000元/人。同时学院设有“黄元吉先生、孙彩霞女士”奖学金,每年2000元/人;优秀学生奖学金,共分三等,每学年1600—600元/人。学院执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并设有勤工助学岗位,有多种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复查:被学院录取的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否则,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学院将进行复试和身体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依据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事宜,对以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本章程内容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内容由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学院负责解释。
第七章 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531—87966101、87196580、87196666 、87196616
传真:0531—87968542、87196666
学院网址:www.sdlvtc.cn
招生信息网:http://www1.sdlvtc.cn/zs
招生QQ:1148346184 596543721
招生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3266号 邮政编码:25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