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转让标的
1.甲方遵从本协议约定,向乙方转让位于XX市XX街XXX号的房地产一处,占地面积为XXX 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约为XXX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号:X国用2007第XXX号,房屋所有权证号:XXXX号。转让的房地产为土地使用权证中记载的全部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证所记载的全部房产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一厂区平面布置图)
2.转让的设备为甲方因借款抵押给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的全部设备及设施。(详见附件二设备交接清单)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费用承担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上述标的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XXXX佰万元整(¥XXX000,000元),其中:土地使有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XXX佰伍拾万元(¥XX00,000元),房屋产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XXX佰万元(¥XX000,000元),设备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XX佰伍拾万元(¥XX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