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为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利用“3.19”矿法颁布日、“4.22”世界地球日两个时间点,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多种宣传载体和宣传形式,把全体国土系统人员发动起来,让他们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干职守法用法和自我防范意识;大力宣传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大力宣传我局采取的有效措施、成功经验及取得的明显成效,用榜样的力量和典型经验指导、推动平安创建活动的开展。通过切实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干职做好综治与平安先行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3、推进“平安单位”创建活动。根据县委《关于深化平安都昌建设行动方案》文件精神要求,我局以解决影响平安突出问题为着力点,积极推进“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加强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制。根据“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以签订责任状的形式把综治与“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层层分解,细化量化成具体指标,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工作不力出现重大问题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落实巡查制度,各基层所要认真执行局制定的巡查制度,明确巡查责任人及所承担的巡查片区,定期巡查。县城规划区内巡查每周不少于2次。执法大队每月出巡督查不少于1次,并对各基层所动态巡查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监督,做到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过扎实工作,实现了“三个不发生”。一是不发生刑事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二是不发生因纠纷处理不当而引发群体事件;三是不发生集体访、越级访或重大社会治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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