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证明需要从申请前开始存,一直存到开课日期前、签证日期后,以便将来签证时同时使用。比如秋季入学的学生,建议冻结至7月底、8月初,春季(1月)开学的学生,建议冻结至12月中下旬。
存款证明一般需要办理冻结,银行才会开出存款证明。个别银行会要求办理整月定期存款,比如1个月、三个月、六个月。如果定期存款日期在开课日期后,可以在定期存款基础上,办理冻结,冻结日期在开课日期之前。比如定期存款至10月1日,则办理该笔资金冻结至7月底、8月初。这样,签证完毕、冻结日期结束后,可以凭银行存单至银行提取该笔资金,不影响该笔资金的使用。
资金所在的银行需要是较大一些的银行,比如中行、工行、招行等,或外资银行,比如渣打银行、花旗银行、汇丰银行等。但不推荐客户将资金存在储蓄所或地方性质的银行中,以免将来签证时签证官不认可。
存款证明需要开在学生本人或学生父母名下,其余人名下的签证时不可使用。存款证明需要是中英文对照的,特别是户主的姓名需要有中文及对应的汉语拼音。存款证明在申请时需要冻结的金额为40万人民币,也就是涵盖第一年的学费及生活费。银行开出的原件份数为N+2(N为申请学校的个数)。
学生将来签证时会需要再补充一份存款证明,以涵盖剩余学年的大部分费用。所以,学生家长需要预留出签证时存款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