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质量
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
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二、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的标识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3.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4.限期使用的产品,在显著位置清晰的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