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的教育制度
- 教育制度 : 6-3-3-4 单线型学制
- 义务教育 : 9年(初等教育6年及中等教育3年)
- 学 期 : 3月~8月(第1学期), 9月~次年2月(第2学期)
- 假 期 : 7月~8月(暑假), 12月~次年2月(寒假)
韩国的高等教育
韩国的高等教育机关包括大学、产业大学、专科大学、教育大学、广播通讯大学、技术大学及各种学校。韩国的大学根据其设立主体的不同,分为国家设立经营的国立大学、地方自治团体设立经营的公立大学,以及学校法人设立经营的私立大学。关于大学的招生工作,政府规定最低限度的基本事项,以提高大学的自主性。各大学自主地决定并执行学校生活记录簿、大学修学能力考试、论述考试、资格证、推荐信等所有申请资料的运用与否及反映标准,从而大幅度地提高了大学的招生权。截止到2007年4月1日,韩国共有412所大学。其中包括本科大学175所,专科大学152所,研究生院大学36所,远程大学17所,产业大学14所,教育大学11所,其他7所。
大学
大学教育的目的是教授并研究国家及人类社会发展所必需的学术的深奥理论及其广泛精致的应用方法,培养领导才能,授课年限是4年至6年。医学、韩医学、牙医学为6年课程。设有文学、法学、神学、政治学、经济学、经营学、行政学、教育学、图书馆学、理学、工学、牙医学、韩医学、药学、护理学、农学、兽医学、水产学、美术学、音乐学等30多个专业的学位课程。大学的毕业学分一般为140学分。大学向修完校规上规定课程的人颁发学士学位。
专科大学
专科大学分为人文社会系列、自然科学系列、工学系列、艺术体育系列、保健系列等专业领域,授课年限为2年至3年,毕业学分为80学分 (2年制)或120学分(3年制)。专科大学向修完校规上规定课程的人颁发专门学士学位。专科大学毕业生可以插班到大学、 产业大学或广播通讯大学继续学业。
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的目的是在追求更加深奥的大学教育目的的同时,培养学术研究的指导能力及独创性。研究生院分为以学术研究为主的一般研究生院和以实务为中心的专门研究生院。
硕士课程
硕士课程的授课年限为2年以上。一般要求取得24学分。想要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必须取得规定的学分,在通过一定的考试之后,提交学位论文,并要通过3人以上评审委员的评审。
博士课程
博士课程的授课年限为3年以上。一般要求取得36学分。想要获得博士学位的人需要取得规定的学分,在通过综合考试之后,提交学位论文,并要通过5人以上评审委员的评审。
博士后课程
博士后课程是在取得博士学位以后,继续从事研究的课程。目前多数韩国大学为了实施 BK21项目,招聘博士后研究员,进行项目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