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科技大学2015年自主选拔招生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我校2015年本科招生拟继续采用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建立学生“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成绩和高校自主能力测试成绩”三位一体的综合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和人才选拔机制。
一、 报名对象
德智体全面发展,学科知识扎实、创新潜质突出和综合素质较高的优秀理科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 招生计划
计划在全国21个省(区、市)招生900人包括广东、安徽、山东、河南、湖南、湖北、陕西、江西、四川、福建、浙江、河北、辽宁、广西、山西、重庆、江苏、云南、贵州、北京、上海。全部提前批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能力测试。
三、 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8日——2015年4月15日
四、 报名方式
采取中学推荐和学生自荐两种方式接受考生报名。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注册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ttp://zs.sustc.edu.cn/ 的报名系统,按有关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完成网上报名。
2、寄送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后,学生还需按照要求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书面申请材料用标准A4纸,按下列次序装订:
(1)《学生报名申请表》。
(2)推荐学生提交《学校推荐表》,由所在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自荐学生不需提供)。
(3)由本人撰写的个人陈述一份(讲述自己的简历,兴趣爱好、理想),字数约1000字。
(4)高中一年级至三年级学习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5)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申请材料提倡简洁、朴素,一般采用A4纸黑白打印或者手写完成,但确有必要采用彩色印制或其他形式表现的出版物、设计作品、影音作品等资料除外。
3、申请材料请于2015年4月20日前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
五、选拔程序
1、审核: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15年5月10日前,通过我校招生网站或电话、短信公布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2、自主能力测试:通过自主选拔材料审核资格的考生,按规定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能力测试,能力测试形式主要以笔试为主。
3、能力测试时间:2015年6月中旬。
4、能力测试地点:在招生省份设若干个考点,考生可自愿就近选择考点。
5、2015年6月20日左右考生上网查询能力测试考试成绩。
六、报名须知
1、高考成绩须达到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参加我校自主选拔的考生,须在高考志愿提前批次(自主招生)填报我校。
3、按考生综合成绩【高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10%,我校组织的能力测试成绩占30%】择优录取。
七、附则
1、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2、本《办法》由南方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地 址: 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88号南方科技大学招生办
邮 编: 518055
电 话: 0755-88010500 0755-88010507
传 真: 0755-88010504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南方科技大学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高考招生 | 自主招生 | 招生计划 | 高考招生简章 | 高考保送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