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飞行学院2015年广西招飞初检工作安排
广西省考生请注意:
2015年我院在广西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考生,将在南宁、桂林等部分市(县)设立初检点,考生可自行就近选择初检点参加初检。
现将我院的初检时间地点安排通知如下:
所在市 初检时间 初检地点
南宁市 待定
南宁市横县 待定 横县中学
桂林市 2014年12月19日上午8:30--11:00 中山中学
柳州市 2014年12月26日上午8:30--11:30 柳州市考试院(柳州市红锋路15号)
梧州市 待定
学院网址:www.cafuc.edu.cn 招飞信息网:http://218.6.160.210
联系人:代老师 电话:0838-5183478
附件:
一.2015年计划在广西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20名(具体招生计划以广西省招生办公室公布数为准),文理兼收,学制四年,本科提前批录取。
二.招飞对象:参加2015年广西省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文、理科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只招男生。培养目标为各航空公司飞行员、飞行教员。
三.招飞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标准。
2.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高168-187厘米,身体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管理办法》(民航发【2007】37号)要求。
3.心理品质条件:参加民航局组织的飞行员心理健康评定,其心理品质应满足民航飞行职业要求。
4.文化条件:高考成绩应达到教育部和民航局确定的招飞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享受任何政策加分照顾)。
四.招飞程序
1.报名初检:符合自荐标准的考生,持身份证,现场报名并参加初检(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2.体检、心理测试、背景调查:2015年3月上旬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待定。(考生严格按初检合格后所发的体检通知单要求按时上站体检)
3.2015年5月前对选拔基本合格的考生发放合格通知书。
4.录取:2015年7月初,根据招飞计划择优录取达到招飞控制分数线的合格考生。
5.被录取学生必须服从学院统一安排,同用人单位(各航空公司)签定培养协议。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身高不足168厘米或超过187厘米;
2.体重不足50公斤;体重的计算方式:(身高-110)±10%
3.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4.明显的“O”型或“X”型腿;
5.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6.慢性肠胃道疾病;
7.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
8.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9.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10.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11.晕车、晕船;
12.口吃;
13.耳朵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
14.裸眼远视力低于0.3(C字表)或者矫正视力低于1.0或者屈光度超过300度;做过近视屈光矫正手术;色盲、色弱。
15.肺结核;
16.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17.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参加邪教组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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