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考政策改革:A等学生比例不超过25%
留学群高考频道讯:近日,新高考政策的各项细则陆续出台,浙江高三学生和家长都在忙着刷屏看新闻。昨天下午,刷屏的轮到初三学生和家长了,因为浙江省教育厅公布了《关于完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改革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指导意见》。
这意味着,从明年起,浙江的中考也要改革了。
和之前的中考政策相比,无论是考试,还是招生和录取的过程,新方案都做了不少调整。
三年内完善综合素质评价
A等学生比例不超过25%
新方案还要求,学校要结合项目特点,采取过程记录、测评结合、民主评议等方式,对学生的品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这四个维度进行评定,作为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评定方式按照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议相结合,其中学生互评权重不低于50%。
评选结果分四等,用A、B、C、E表示,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需努力”。原则上A等比例不超过应届学籍人数的25%,B等不超过50%,E等不超过5%。而学生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必须在校园内公示,结果进入每位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
带来影响:综合素质评价最早出现在初中学校,是在10年前,作为高中录取的前置条件。但和新方案不同的是,杭州目前的综合素质评价有6个维度。
杭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杭州中考新方案在酝酿制定中,但可以肯定的是,综合素质评价的调整不会影响在读的初二、初三学生,而是会在三年内逐步完善。因为初二、初三学生已按之前的方案评定,不能随意更改。
学生的特长今后会在综合素质评价里有所反映,这将是高中决定录取与否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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