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异地高考报名必须25日前申请
留学群高考频道讯: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将于本月26日至29日进行,报名分为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申请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须在本月25日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办申请。
五类人员不得报名
2015年高考报名条件仍按2014年的规定审查办理,其中五类人员不得报名。
具体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等人员不得报名。
所有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在常住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在2012年8月31日(含)以前,有地域性加分录取照顾政策县、区正式户籍的考生,才能享受所在地加分录取照顾政策;其中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才能报考省属院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
报名分三个阶段
报名分为网上填报基本信息、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所有考生报名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
考生首先于2014年12月26日至29日,在网上填报基本信息。2015年1月6日至16日,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同时对考生二代身份证与填报的基本信息进行比对,比对确认后采集考生的照片、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考生要认真核对《报名登记表》上照片、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一经确认,考生基础信息不再更改,因输入、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未经确认,考生的报名无效,报考普通高校的考生,可兼报招收高中毕业生的中职学校。普通高考报名考试费由考生在报名现场确认后、1月23日前通过网上缴纳。
随迁子女25日前申请报名
此外,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申请参加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应在12月25日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办申请,提供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暂(居)住证明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父母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在外省就读或务工的四川籍人员,若不符合在当地参加高考及录取条件的,应回川报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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