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成立于1963年,是香港第二所大学,也是八所受政府香港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并可颁授学位的高等教育院校之一。其为香港唯一实行书院联邦制的高校。香港中大曾经有4名教授和1名校长获得诺贝尔奖。现时以中国研究、生物医学科学、讯息科学、经济与金融及地球信息与地球科学为五大重点研究领域。大学共有八所学术学院,大部分的课程均以英语为教学语言。
香港中文大学奖学金
为鼓励成绩优异的内地学生来香港中文大学就读,本校提供多名奖学金名额予录取入读“奖学金基础班”的内地学生,奖学金名额分布于二十五省、市、自治区。香港中文大学将向每名在学的奖学金班学生颁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以及每年45,000港元住宿及生活津贴。
奖学金只给予填报香港中文大学为第一院校志愿,并以奖学金基础班为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
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中文大学为颁授奖学金而定的提档分数线,(以750 分为标准高考满分计算,理工类及综合类考生须达630 分或以上,文史类考生须达600分或以上。)以及英语单科成绩达 130 分以上。若符合奖学金最低分数考生超过该省、市、自治区奖学金名额,则按名额及提档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选拔。
本奖学金专为内地学生而设。若学生于在学期间任何时间取得香港居民身份,则须终止奖学金之颁发。
奖学金原则上为期四年,但获奖学生每学年成绩须达到大学具体规定的平均积点3.00 (相当于乙等)。若学生学年成绩未达到续领奖学金要求的平均积点,则须保留观察一年。学生在观察期内可继续领取奖学金,但若翌年成绩仍未达到大学的规定,有关奖学金则须终止。
奖学金的颁发须依照香港中文大学制定的相关规章及程序执行。香港中文大学对奖学金的评选及颁发有最终的决定权。
香港中文大学资助体系
向内地学生提供100个全额奖学金,这批同学都将入读“奖学金基础班”,学校向每名在学的奖学金班学生颁发相等于攻读四年本科课程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津贴,估计总额在58万港元(免除四年共40万港币学费,每年四万五千港币生活补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