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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华侨大学音乐舞蹈学院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华侨大学1960年由国家创办于福建省泉州市,2004年在厦门市兴建新校区,校园总面积226.8万平方米(厦门校区占地127.9万平方米),学校直属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领导。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国家领导人廖承志、叶飞亲自担任首任、次任校长,教育部副部长、知名文字学家韦悫曾担任代理校长。现任校长为华文教育专家、博士生导师贾益民教授。 学校是国家面向海外开展华文教育的主要基地,以优秀中华传统文化为主导,推进素质教育,形成了“一校两生、因材施教”的教学特色,“一元主导、多元交融”的校园文化。 学校已形成了博士、硕士、本科、预科层次完整的办学体系,现有29个学院,目前有各类在校生逾3万人,其中博士、硕士生4130多人;来自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华侨、港澳台和外国学生近5000人,是全国境外学生最多的大学之一。 半个多世纪以来,学校共培养海内外各类人才近16万人,其中境外学生5万余人。 学院简介 音乐舞蹈学院以“为侨服务,传播中华文化”为宗旨,是全国第一所具有“海外艺术教育”特色的音乐舞蹈学院,主要培养在海内外传播中华音乐舞蹈文化的艺术师资和专业人才。 学院坐落在国际花园城市厦门市集美文教区中的华侨大学厦门校区。有音乐学(海外教育)、舞蹈学(海外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4个本科专业和1个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毕业生在中国、泰国、菲律宾等国家和港、澳地区工作。 学院以海外艺术教育专业建设为龙头,重视国际化办学,注重艺术实践和学生能力培养,通过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活动,提升学生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4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4人,著名华人女中音歌唱家梁宁任音乐舞蹈学院院长、著名歌唱艺术家杨洪基和香港华侨华人总会会长李碧葱女士任名誉院长,国家一级舞蹈演员黄豆豆,国家一级歌唱家郑咏、刘燕燕,二胡演奏家杨积强,作曲家郭祖荣等任学院兼职教授。 学院新的音乐舞蹈大楼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设有音乐厅、演播室、录音棚、舞蹈录像厅、6间大型舞蹈教室和108间学生琴房;学院作为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直属的全国唯一的“中华才艺(音乐·舞蹈)培训基地”,承担对侨音乐舞蹈培训和优秀才艺学生境外巡演活动。 学院重视对外交流与学术创新,已和港澳台地区及英国、美国、白俄罗斯、乌克兰、加拿大、日本、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专家学者、高校师生建立联系并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交流。2013年11月,我院与英国伯明翰音乐学院签订了合作协议,双方于2014年9月起于每学年第一学期互派5名交换生,在对方学院进行为期一学期的学习,学费全免。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近年来部分境外交流演出及教学实践活动 2009年3月、2010年9月、2013年11月赴香港参加庆典演出 2011年,2007级学生赴澳门濠江中学、马来西亚多所华文独中进行为期1个月的教学实习 2012年,2008级、2009级学生赴马来西亚进行教学实践及交流演出 2012年5月,艺术团赴台湾台中教育大学、昆山科技大学、东海大学、中原大学、台湾艺术大学等5所高校交流演出 2012年8月赴菲律宾交流演出 2013年2月赴泰国参加交流演出 2013年2-4月,2009级学生赴马来西亚进行教学实践及交流演出 2013年4-5月,部分学生参加国侨办“中华文化大乐园优秀才艺学生巡演团”赴泰国、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家交流演出 2013年5月,赴台湾参加交流演出 2014年8月,舞蹈学生参加国侨办“中华文化大乐园优秀才艺学生交流团”赴印尼交流演出 2014年9月,5名学生赴英国伯明翰音乐学院学习,其中部分学生有机会继续攻读该院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层次、学制、科类及计划 1.招生专业: (1)音乐学(海外教育),师范类,本科,4年。设海外音乐教育、中外乐器演奏、作曲技术与理论、中国传统音乐与民族民间音乐等主修方向。 (2)舞蹈学(海外教育),师范类,本科,4年。设海外舞蹈教育、中国舞与民族民间舞、外国代表性舞蹈、舞蹈编导等主修方向。 (3)音乐表演,本科,4年。设声乐演唱、钢琴演奏、中国乐器演奏、西洋乐器演奏等主修方向。 (4)舞蹈表演,本科,4年。设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外国舞蹈、舞蹈编导等主修方向。 2.报考科类:文理兼收(具体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 3.招生计划 我校将根据各考点考生的生源情况,下达各省招生计划数,具体计划数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各专业计划如下:专业名称及方向 | 招生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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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北京 | 湖南 | 山东 | 河北 | 山西 | 安徽 | 福建 | 四川 | 重庆 | ||
音乐学(海外教育,师范) | 35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 | √ | √ | √ | √ | |
音乐表演 | 声乐(民族、美声)演唱方向 | 30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 | √ | √ | √ | √ |
钢琴演奏方向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 | √ | √ | √ | √ | ||
中国乐器演奏方向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 | √ | √ | √ | √ | ||
西洋乐器演奏方向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 | √ | √ | √ | √ | ||
舞蹈学(海外教育,师范) | 35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 | √ | √ | √ | ||
舞蹈表演 | 中国古典舞方向 | 30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 | √ | √ | √ | |
中国民族舞方向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 | √ | √ | √ | |||
舞蹈编导方向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 | √ | √ | √ | |||
外国舞蹈方向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校考 | √ | √ | √ | √ | |||
备注 | 1.打“√”表示该专业在该省份承认省级联考。 2. 湖北、吉林、黑龙江的考生只能参加我校厦航学院的艺术类校考,其它我校未按省级联考成绩录取的省份(除河南、贵州、江西、内蒙古外)的考生,只能到北京或湖南考点参加专业校考考试,不得多次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3.通过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第二轮及以上考试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专业最后考试。(凭两校准考证和入围名单到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报名) |
考 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考试地点 | 招生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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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2月24~25日 | 2月26~28日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二里半 | ①湖南省 ②其他非承认联考省份 |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 | 3月1~2日 | 3月3~4日 | 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里8号 | ①北京市 ②其他非承认联考省份 |
山东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定 | 2月2~3月3日 网上报考 |
3月6~7日 | 由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定或以准考证打印的考点为准 | 山东省 |
河北省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北校区) | 3月9~10日 | 3月11~12日 |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湘江道39号 | 河北省音乐类 |
河北省招考大厦 | 3月9~10日 | 3月11~12日 | 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99号 | 河北省舞蹈类 |
报考情况 | 考试 类别 |
初试 | 复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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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项 | 主项和副项 | 视唱练耳 | ||
单报音乐学 | 音乐A | 演唱或演奏1首作品(考生自选) | 主项:演唱或演奏1首作品(考生自备3首,其中必须有1首外国作品<民族乐器除外>;现场抽签确定1首;主考评委可要求考生加试另1首)。 副项:允许加试另一项,也可以不加试(自选作品1首) (主副项共80分) |
简谱或五线谱视唱,节奏模仿,旋律模唱。 (共20分) |
1.单报音乐表演 2.兼报的考生 |
音乐B | 演唱或演奏1首作品(考生自选) | 主项:演唱或演奏2首作品(考生自备3首,其中必须有1首外国作品<民族乐器除外>;现场抽签确定1首;主考评委指定1首。)(主项80分,不加试副项) | 简谱或五线谱视唱,节奏模仿,旋律模唱;主考评委可要求考生加试和弦听辨(主项声乐)或视奏(主项器乐) (共20分) |
报考情况 | 考试类别 | 考试内容与分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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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报舞蹈学 | 舞蹈A | 形体测试 (10分) |
基本功与技巧 (40分) |
舞蹈剧目 (50分) |
1.单报舞蹈表演 2.兼报的考生 |
舞蹈B | 形体测试 (10分) |
基本功与技巧 (40分) |
舞蹈剧目; 即兴表演 (50分) |
学费 | 住宿费(四人间公寓,空调) | 备注 |
9360元/年 | 1300元/年 | 收费以当年物价主管部门核定为准,按学生在校所修读的学分总分计费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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