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力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东北电力大学坐落在风景秀美的吉林省吉林市。学校是吉林省重点大学,始建于1949年,是新中国建立的第一所电力工科学校,1958年定名为吉林电力学院,1978年更名为东北电力学院。原隶属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2000年起,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2005年学校更名为东北电力大学。2012年学校入选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为己任,主动适应国家电力工业和吉林省的经济建设需求,形成了以电力特色为主,多学科交叉融合,较为完整的学科体系。学校共有16个学院,42个本科专业,涵盖了工、理、管、文、法、经、教育、艺术8个学科门类。学校是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有电气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后流动站,有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9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有吉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6个,其中吉林省重中之重重点学科2个,有9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具有硕士研究生推免权。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19000余人。
我校是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运动项目有龙舟运动(由于龙舟运动项目没有等级运动员标准,参照教育部学生司“关于明确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定向越野和龙舟项目报名条件的通知”,皮划艇、赛艇运动项目的高水平运动员可报考我校龙舟运动项目)和冰雪项目(短道速滑、速度滑冰、高山大回转和越野滑雪4个项目的高水平运动员可报考我校冰雪运动项目)。为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大学生体育素养,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5年将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3、如考生所在省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其测试。
二、招生项目及拟招生人数
龙舟运动:34人;
滑冰运动:2人;
滑雪运动:3人。
三、招生范围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四、报名方式
请考生认真阅读相关要求,将报名前须准备的各种原件、复印件及需要加盖的公章等事宜准备齐全。如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报名,责任自负。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先通过我校本、专科招生网(http://zsw.nedu.edu.cn)下载东北电力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并认真填写,报名截止前将电子版发到[email protected],现场确认时上交纸质版,正式考试前由考生本人到学校办理确认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考试费,领取准考证。
龙舟: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中旬
确认报名时间:2015年3月下旬-4月上旬
(具体时间学校会提前在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关注,不在另行通知,网址:http://zsw.nedu.edu.cn)
冰雪: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2月9日-2月28日
确认报名时间:2015年3月4日13:30(如因特殊原因更改确认报名时间,学校将提前在我校主页公布,请自行查看,我校不再另行通知。网址:http://zsw.nedu.edu.cn)。
确认报名地点:东北电力大学东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314房间(吉林省吉林市长春路169号)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材料:
(1)东北电力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登记表(原件)
(2)个人简历
(3)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本无效),学生证原件。
(4)国家一级(含一级)以上运动员证书原件、复印件[需发证机关加盖公章及审核人签字(注明联系方式及电话)]。
(5)学校或高考报名主管部门介绍信(证明该考生具备2015年高考报名资格)
(6)相关体育竞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比赛秩序册、成绩册的封面和证明考生成绩部分均需加盖赛事主办单位的公章及审核人签字。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考生
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的名次证明材料[需加盖赛事主办单位的公章及审核人签字(注明联系方式及电话)]。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的考生
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的证明材料[需加盖赛事主办单位的公章及审核人签字(注明联系方式及电话)]。
(7)报名、考试费700元。
注:所有原件在审核结束后退还考生,其他材料一律不退还,请考生自行备份复印件。
五、测试时间
(一)龙舟测试时间:
2015年3下旬-4月上旬(具体时间学校会提前在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关注,不在另行通知,网址:http://zsw.nedu.edu.cn)。
1、报到时间:具体时间学校会提前在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关注,不在另行通知,网址:http://zsw.nedu.edu.cn
2、报到地点:东北电力大学招生就业处(东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314房间)。
3、召开考生会议(在东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四楼会议厅),讲解考生资格审查、测试办法和相关技术问题,会后在312房间采集数码照片,办理相关手续。
4、报到当天20:00到东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312房间凭考生本人身份证领取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准考证。
(二)冰雪测试时间:
2015年3月5日-3月6日(如因特殊原因更改测试时间,学校将提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请自行查看,我校不再另行通知。网址:http://zsw.nedu.edu.cn)。
1、报到时间:2015年3月4日下午13:30。(如因特殊原因更改测试时间,学校将提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请自行查看,我校不再另行通知。网址:http://zsw.nedu.edu.cn)。
2、报到地点:东北电力大学招生就业处(东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314房间)。
3、召开考生会议(在东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四楼会议厅),讲解考生资格审查、测试办法和相关技术问题,会后在312房间采集数码照片,办理相关手续。
4、2015年3月5日17:00到东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312房间凭考生本人身份证领取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准考证。
六、体育专项测试
1、龙舟运动
(1)技术水平测试:
考生原则上须加试等级证书上的运动项目(田径加试项目如果我校不具备测试条件,考生须另选加试一项我校指定测试的运动项目:篮球、足球、排球、兵乓球、羽毛球、网球)。
(2)专项素质:1分钟仰卧起坐、仰卧推举、2分钟俯卧上拉、1500米。
(3)综合评定:水上划船的协调性、水感等,运动员的基本条件,身体素质与能力,技术以及发展潜力等。
2、冰雪运动
须加试等级证书上的运动项目
七、录取办法及程序
1、学校成立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就业处、体育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通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学校将合格名单上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3、对通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的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和国际健将(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学校将根据其测试成绩,决定是否给予其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资格。参加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经学校文化考核认定能够完成我校本科学业者,由本人申请、经考生所在(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20%。
对通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但未能参加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如测试成绩优异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由我校报其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30%。
对通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但未能参加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报其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录取。
4、对通过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通过的考生,其文化成绩达到相应录取分数线,由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东北电力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发展的整体需要,结合考生的具体情况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5、专业安排:对于达到上述要求者,学校将根据其运动成绩、项目的需求程度、专业招生要求和学习基础情况,安排适当专业学习。
七、其它事项
1、考生报名、考试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自理。
2、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由学校有关部门对所有录取新生进行专项复查,经复查有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舞弊者,立即取消其学籍,并勒令其退学。
3、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否则不享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相关优惠政策。
九、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北电力大学招生就业处
十、联系方式
东北电力大学招生就业处312房间
办公电话:0432-64806749
邮编:132012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长春路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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