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养老金保险:
根据法律,所有的工人和职员都参加养老金保险。无义务保险者,可自愿参加养老金保险。养老金保险费由雇员和雇主各付一半。领取养老金的前提是"等待期"期满,即至少参加过最低年限的保险。年满60 岁即可领取养老金。
B.失业保险:
所有雇员(即工人、职员、家庭手工业者以及受培训者)原则上都参加失业保险。失业保险费用由雇员和雇主各承担一半。
C.护理保险:
护理保险是一种义务保险,法律规定每个参加法定医疗保险的人在他的法定医疗保险机构参加护理保险,或者参加私人保险的人必须参加一项私人护理保险。护理保险的费用由雇员和雇主各付一半。
D.家庭保险:
家庭可以在领取子女补贴或免税数额之间进行选择。打算自己抚养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还可申请直至3 年的抚育假。在这段时间里,原则上受到不被解雇的保护。
E.社会救济金
联邦德国每一个处于此类困境中的居民,无论是德国人还是外国人都可要求提供社会救济,包括生活费用补助或在如伤残、疾病或照料等特殊生活状况中的补助或照应。社会救济金主要由地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