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东营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各省区招生委员会关于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建立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
第二条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委、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四条学校全称:东营科技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院代码:13007。
第六条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七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九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学制:三年。
第十一条学院简介:学院地处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交汇城市——东营市,交通便利。黄河文化、石油文化、孙子文化、红色文化交汇融合,底蕴深厚。学院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正日益成为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摇篮。
学院占地611.2亩,建筑面积12.3万平方千米,绿化覆盖率20.3%,馆藏图书24.69余万余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27万元,建有实验实训教学楼、大学生活动中心、拓展训练中心、游泳馆等教育教学设施。在胜利油田、华泰集团等大型企业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60余处。2015年将新建两栋学生公寓。领导的关怀,资金的投入,为下一步更好地发展具有我院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教育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我院培养更高层次的高职人才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学院坚持“立足黄蓝战略,服务地方经济,内涵发展促规模发展”的指导思想, 确立了“以人为本,厚德尚能,服务经济,引领社会”的办学宗旨,秉持“修德树人,知行合一”的校训,以“扩规模,上水平,抓内涵,育特色”为办学目标,构建起了以机电工程、能源工程为主干,兼顾经济贸易的学科体系,搭建了注重专业知识、突出能力训练、践行德育为先、提高人文素养的人才培养平台,以就业为导向,以教学为中心,以实训基地为依托,以科研和技术服务为支撑,实行产教结合,开展"订单式"教育,突出"严、新、高、实"的特点,强化实习、实践,与企业建立深层次的合作关系,大力培养应用型职业技术人才。在办学过程中,多项工作得到上级部门表彰,学院2000年被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教育厅授予"全省成人教育先进单位";2003年被山东省教育厅授予"全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先进单位";2011年被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绿化委员会共同授予"山东省高校校园绿化管理工作达标单位";2012年《橡胶轮胎模具的设计与制造》课程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2013年10月被山东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达标单位";2014年被山东省教育厅留学中心授予“山东省教育厅留学中心留学生源基地”。我院学生在2006年、2013年山东省大学生机电产品创新设计竞赛专科(高职)组获一等奖;在2009年山东省职业院校(高职组)技能大赛"栋梁杯"电子产品设计及制作项目获优胜奖;在2012年山东省化工过程实验技能竞赛高职组获二等奖;在2013年全国大学生会计信息化技能大赛获省级三等奖;2014年山东省大学生机电产品创新设计竞赛专科(高职)组获一等奖,山东省大学生数学竞赛获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五项,山东省职业院校化工生产技术技能大赛获得团体三等奖、组织优秀奖,在全国大学生会计信息化技能竞赛中获得了三等奖,2014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专利一项,有30余篇论文在省级以上部门获奖与刊物发表,在研省级及以上课题5项,校级课题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