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现代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的规范、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现代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现代学院普通本科、普通高职和对口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现代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现代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现代学院 学院代码:13322
第五条 学院校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0288号 邮编:250104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普通本科高校
第七条 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学院前身为山东民进中西医进修学院,创建于1993年,2003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山东现代职业学院,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山东现代学院,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八条 ★基本情况:
2003年在山东民进中西医进修学院和山东现代计算机专修学院的基础上,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为具有独立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山东现代学院,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学院坐落在山东省会济南,地理位置优越,现有在校生10875人。学院占地面积1266亩,校舍建筑总面积39.43万平方米,网络多媒体教室216个,共22951座,教学科研用计算机1721台,实现所有教室多媒体化,馆藏图书166万册,建有完善的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校内建有电子信息、计算机、汽车技术、建筑工程、经济管理、医护、旅游管理等7个实训中心和1个校企共建实训基地;校外与多家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了285处实习实训基地。
学院现已形成一支思想水平高、业务素质精、结构相对合理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632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者214人,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279人。
学院设有电子信息学院、汽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护理学院、医学院和人文学院7个二级学院。开设本科专业,专科(高职)专业,形成了以工学和管理学为主体、相关专业为支撑、整体优化的电子信息、汽修、经管、建工、医药卫生五大优势专业群。
近年来,学院以学生就业和成长为导向,构建职业核心能力课程体系,广泛开展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国际合作,多元合作、开放办学,提升毕业生职业核心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开拓毕业生就业新渠道。
[办学理念]
校 训:天道酬勤
办 学 使 命:使无业者有业,使有业者乐业,使乐业者成才
育 人 理 念:立德树人、知行合一
人才培养目标:培养面向生产服务一线、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勇于创新精神和高度社会责任感、理论功底扎实、实践能力突出、拥有就业创业能力、具备继续学习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现 代 精 神:自强不息、追求卓越
[双证教学 硕果累累]
学院实行双证教学,要求每名学生在毕业时至少掌握一项技能,至少获取一种核心职业资格证书。近三年毕业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超过90%,在校生先后获得国家、省、市级技能大赛奖励118项。
学院不断调整专业结构,加强课程建设,改善实验实训条件,形成了适应社会需求的5大优势专业群,建设了4个省级特色专业,8门省级精品课程(含2个省级精品联合课程),1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1个省高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6个院级特色专业,19门院级精品课程,4个院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院教科研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近年来完成咨询报告9项,师生获得国家专利34项,主持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十二五”科研规划课题等14项,院级教学改革项目26项。教师在各类刊物发表论文391篇,编写教材等27部,获各级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奖励110项。
[多元合作 合作办学]
校企合作 开通绿色就业通道:学院与济南市高新区签订全面合作协议,与海尔集团、中国电信、天齐置业集团、天元集团、山东佳怡物流有限公司、济南吉利汽车公司等285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与学生签订《培养合同书》,开设“电子商务班”、“淘宝班”等创业班,组织毕业生双选会,建立终身教育服务体系,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就业创业平台。近三年,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97.3%,2014年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7.2%。
订单培养 工学结合:学院实施校企共建工程。已与浪潮集团共建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浪潮集团价值1602万元、以板卡装配生产线为主的设备已全面投入生产使用;与联想集团共建了联想IT学院,这是联想集团首次在山东省民办院校中设立“校企合作班”;开设“海尔班”、“浪潮班”、“净雅班”、“佳怡物流班”、“喜来登班”近20个校企合作订单班,校企共同招生、培养和管理,共同确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实现了学校与企业的深度融合,学生毕业后优先进入订单企业就业,部分毕业生短期内成长为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校校合作 提高办学水平:学院积极开展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合作,先后与韩国映像大学、韩国中部大学、新加坡旅游管理学院、台湾建国科技大学等8所台湾高校、香港理工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理工大学等高校进行实质性合作,为广大学子进修深造、实习就业提供了可靠保证。学院已先后选派4批师生赴台湾、香港本科高校交流学习,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和谐家园 健康成长]
学院积极营造“时时有关爱、处处有温馨”的育人氛围。组建艺术团、摄影协会、爱心协会、文学社等36个学生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如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现代名师讲坛、职业技能大赛、英语风采大赛、国学经典诵读大赛、宿舍文化节等,为师生创造了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学院不断加大对学生职业道德教育、诚信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创新能力教育的力度,实施“现代学子智慧人生”教育,开设国学课,倡导学生学习儒家经典,陶冶情操,教育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学会团结协作,提高学生职业核心能力。
学院倡导“爱心公益工程”,倡导师生积极开展爱心公益活动。先后有3000余名学生投身到爱心行动中,在参加十一届全运会志愿者活动、为敬老院服务、为灾区捐款、“服务进社区”、“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爱粮节粮宣传”等各种公益活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奖助学金政策]
学院设有入学奖学金、学期奖学金及贫困生助学金等教育基金500余万元,每年为在校生提供400余个勤工俭学岗位,先后资助5000余名学生完成学业,每学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发展优秀学生入党。
根据财教[2007]90号文件指导精神,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视学生学习成绩与日常表现等评定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根据国发[2007]13号文件指导精神,学院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奖励。
根据国发[2007]13号文件指导精神,学院设立国家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一定的生活费用补助,现资助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
根据鲁政发[2007]41号文件指导精神,学院设立省政府奖学金,对全日制专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专业设置】
学院设有电子信息学院、汽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护理学院、医学院和人文学院7个二级学院。设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汽车服务工程、市场营销、护理学5个本科专业。设有临床医学、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中药、护理、助产、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会计电算化、工商企业管理、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连锁经营管理、工程造价、商务英语、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园林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气设备应用与维护、软件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电子商务31个专科专业。
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证考试,护理专业毕业生可以参加护师执业资格证考试。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山东现代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山东现代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现代学院普通本科、普通高职和对口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山东现代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二条 山东现代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⑴ 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⑵ 按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
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满足某专业计划,则本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不满足某专业计划,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⑶ 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⑷ 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⑸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⑹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九条 收费:本科专业收费11000元/年/人;专科专业收费6900-9000元/年/人。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现代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现代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山东现代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8766666 88270766 88270866 400-0360778
传 真:0531-88260886
学院网址:http://www.uxd.com.cn http://www.sdxdxy.cn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山东济南市经十东路20288号山东现代学院 邮编:250104
注: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参照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
http://www.sdedu.gov.cn
http://gaokao.chs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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