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校学生体育运动的深入发展,提高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竞技水平,增强大学生的体育素质,2015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1) 招收项目:田径、羽毛球、健美操。
(2) 招生计划:田径20人、羽毛球10人、健美操10人,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名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参加2015年度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报名且符合教育部和生源省份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条件。
三、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者于2015年2月12日至3月6日18:00前登录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提交报名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个人照片,请考生注意报名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四、考核方式1.资格初审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提交信息进行审核,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看初审状态。
2.专业测试
初审合格的考生可于2015年3月9-12日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打印准考证。专项测试时间:2015年3月15日。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等请详见准考证。各项目测试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
参加专项测试时考生须准备好个人报名材料并在现场交给我校工作人员,具体材料包括:
(1)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打印,需本人签名);(2)运动员等级证书、成绩册、秩序册(一级运动员须原件,二级运动员复印件即可);(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4)《华中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反兴奋剂承诺书》(需本人签名)。
以上材料请用档案袋封装,档案袋上写明考生本人姓名、性别、考号(准考证上考号)以及运动专项。
3.一级运动员文化测试
测试时间:2015年3月15日
测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测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
五、录取原则
我校将根据各运动队发展的需要和考生测试成绩确定合格名单,并给予不同的录取政策:
(1)单考录取:对于在我校专项测试中成绩优异,并获得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的考生,由我校组织文化课单独考试,在专项测试和文化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专项成绩*70%+文化成绩*30%)分项目择优录取。
(2)统考录取:根据考生的专项测试成绩,分别给予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65% 的和本科第二批次控制分数线录取资格。
以上各类型录取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最终入围名单和录取标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名单确定后,将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省级招生机构网站、我校本科生招生网等进行公示,公示名单中有出现异议者,我校有权在调查核实后,取消其入围资格。
六、 录取办法
(1)考生应根据所在省(区、市)的要求,取得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资格,且参加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专业水平测试并合格。
(2)获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入围资格的考生,须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填报高考志愿,并在相应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平行志愿省份须为第一顺序志愿)。
(3)被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根据其高考成绩、个人专业志愿和运动水平,安排在相应的专业学习(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进行专业志愿选择)。
七、补充说明:
若教育部及生源省级招办2015年的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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