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

目录

证券从业考试(市场基础知识)第二章第三季知识点

【 liuxuequn.com -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 】

  活在当下,别在怀念过去或者憧憬未来中浪费掉你现在的生活。本文“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由留学群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整理而出,希望大家都能顺利通过证券考试!更多关于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按 Ctrl + D 可收藏本页)

  第二章 股 票

  第三节 普通股票和优先股票

  一、普通股票

  (一)普通股票股东的权利

  普通股票股东的权利:

  1.公司重大决策参与权

  股东基于股票的持有而享有股东权,这是一种综合权利,其中首要的是可以以股东身份参与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

  股东大会一般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年会,当出现董事会认为必要或监事会提议召开、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形时,也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股份额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

  2.公司资产收益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

  这个权利表现在:(1)普通股股东有权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红利,但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2)普通股股东在股份公司解散清算时,有权要求取得公司的剩余资产。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在支付普通股票的红利之前,应按如下顺序分配: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

  按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财产在未按照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例题1•判断题】普通股股东享有分配公司剩余资产的权利是无条件的。(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公司财产在未按照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普通股股东享有分配公司剩余资产的权利是受一定条件限制的。

  【例题2•单选题】某股份公司因破产进行清算,公司财产在支付完破产费用后,其偿付的优先顺序依次是( )。

  A.优先股股东、债权人、普通股股东

  B.债权人、优先股股东、普通股股东

  C.优先股股东、普通股股东、债权人

  D.普通股股东、债权人、优先股股东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公司财产在支付完破产费用后,其偿付的优先顺序依次债权人、优先股股东、普通股股东。

报名入口 准考证打印入口 考试时间 备考辅导 证券从业考试题库

  想了解更多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网的资讯,请访问: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

本文来源:https://www.liuxuequn.com/a/2553438.html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