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普通中专文化考试及填报志愿
1.文化考试
(1)五年制高职招生的文化考试
报考艺术体育类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必须参加各市州组织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省招考委统一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各招生学校在上线考生中根据录取规则审录。
(2)中专(非幼功专业)招生的文化考试
报考艺术体育类中专层次的考生参加所在中学组织的初中毕业文化考试。
(3)幼功专业的文化考试
招收幼功专业文化考试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招收小学生的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招收初中在校生的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化考试各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均计入总分。各科成绩及文化照顾加分均使用整数,按直接相加求和的办法计算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试题由招生学校根据普通教育不同阶段的教学要求命制,组织评卷教师统一评卷。评卷要准确掌握评分标准,确保评分质量。考生答卷须装入考生档案。
(4)文化成绩加分照顾
文化成绩加分照顾参照四川省2016年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格学校招生政策执行。
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含照顾加分)未达到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或学校自行确定的分数线的,不得录取。
(三)填报志愿
考生在专业考试报名时,领取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考生在该表中填写的专业视为报考志愿。
(四)档案组建及录取
中等专业艺术体育学校各专业考生的档案材料由招生学校负责组建。
考生录取档案材料至少包括:①《四川省2016年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格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报名、志愿及成绩登记表》(样表见附表),②考生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③考生学籍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当前就读学校盖章原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④专业考试成绩登记表(主考教师签字、学校招办盖章),⑤文化考试答卷(或区县级以上招考办盖章的中考成绩通知单原件),⑥升学文化考试准考证复印件(中专层次考生档案不含此材料),⑦体检表。⑧《准考证存根联》(内容与正本联应完全一致,含考生照片)。存档材料为复印件的,必须清晰,且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与原件一致,学校招生审验人签名确认审核无误,学校招办盖章。招生学校对录取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省教育考试院以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
普通中等专业艺术体育院校录取使用计算机管理,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的录取体制。普通中等专业艺术体育学校的录取工作提前单独进行,录取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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