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作为司法考试的基础科目之一,相对于其他科目来说学习起来更为麻烦,因而需要在记忆的基础上理解。那么如何选好国际法的三门课程,掌握好里面的知识点及考点了?下面是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大家带来的:2016年司法考试备考辅导:国际三法,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际三法即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三科,一直是司法考试必考内容之一。近几年来,三科的分值一直很稳定,国际公法12分左右,国际私法15分左右,国际经济法16分左右,而且变动极小。根据历年考试真题,总结以下几点关于怎样运用复习材料的方法,供广大考生参考。
1.关于教材,对于初次参考考生,早期要尽量把教材通读一遍,因为尽管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考点非常突出,但考试经常会考边边角角的小知识点,如果不通读教材,难免遗漏;对教材已比较熟悉的考生,可以直接对教材进行浓缩总结。
2.关于司考真题,在整个复习过程中,除了在首轮复习前要先看近几年真题外,在整个复习过程中也要经常翻看司考历年真题,以不断调整自己的复习思路和走向,免走弯路。还有一个很好的利用真题的方法,就是复习一个单元之前,先把该单元的历年考题集中看一下,很可能会得出意想不到的启发。例如,复习国际经济法的贸易术语前,先把近几年凡是有关贸易术语的题过滤一遍,基本上就知道该如何复习贸易术语了。
3.关于模拟题,前期多做同步练习题,及时进行同步自测练习,后期则要多做全真模考题,进行综合训练,同时熟悉考试强度和节奏。另外做题要有针对性,主要针对自己不懂或不擅长的知识点进行练习巩固,已完全掌握的知识点就不必浪费时间了。再有,善做题者懂得利用一道题来带动多个相关知识点的复习,而不是单纯搞题海战术。
4.关于法条,除了国际私法要多注意背法条外,国际经济法需要看的法条很少,主要是《对外贸易法》、《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保障措施条例》和《海商法》的部分法条,国际公法的主要内容都在教材上,偶尔会涉及法条,如《国籍法》等。我国没有专门的国际私法法典,国际私法的法条分散在各有关法律文件中,如《民法通则》第140~150条,《民法通则意见》第178~195条,《海商法》第268~276条,《票据法》第95~102条,《民用航空法》第184~190条,《收养法》第21条,《继承法》第36条,《民事诉讼法》第237~269条,《民事诉讼法意见》第302~320条等。
这些规定在考试时一般通过两种方式来考,一是将法条原文直接编成考题,二是通过小案例的方式考法条。因此,记忆和运用需要兼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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