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加强
我所始终坚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抓好落实,为全镇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2014年1至11月份,我所为政府代理民事、经济案件和行政案件的诉讼以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共134宗,涉及标的达7000余万元;为镇政府及其部门审查重大工程、经济合同等非诉讼案件70宗,主动配合村居抓好经济、社会建设等工作,代理政府处理诉讼案件64宗,为政府提供司法建议85件;参与村居调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处,协助政府处理重大纠纷52件,共接受接受法律咨询483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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