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工作中,我以努力奋斗、不断进取为动力,以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为重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探索新时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新特点、新方法、新措施。
首先,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全面调查论证,细化、量化、标准化,明确了任务和目标,确立了创新思路和内容,对18家司法所实行了目标管理,为规范司法所建设建立了良好的运行程序。
其次,加强了指导与协调,理顺了关系,强化了职能,司法所建设普遍达到了硬件过硬、软件不软的标准:有工作流程操作规范板、电话办公桌椅、各种薄册合订本、档案齐全,大部分实行了微机管理,规范化建设任务基本完成。
第三,加强了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兴隆大厦、华润集团等200人以上企业均完成了调委会组建工作。目前全区126家调委会全部达到了“五有”和“四规范”,即: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印章,有牌子,有调解记录薄,有统计台帐;规范组成人员,规范工作秩序,规范工作制度,规范调解文书。全区以司法所为龙头,街道调委会为骨干,村、居、企业为基础,上下联动、优势互补的调解网络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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