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校的体育运动水平,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动学生体育活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2016年我校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队。
一、招生项目
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
二、招生范围和计划
田径约18人,篮球(男子)约5人,篮球(女子)约5人,排球(男子)约6人,排球(女子)约6人,乒乓球约12人。各项目具体招收人数视生源、测试情况和运动队组队需要确定,宁缺毋滥。
三、报考条件
凡报名参加湖南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招生测试的考生须于1994年9月1日(含)之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1)时间:2016年1月22日至2016年1月25日
(2)登录报名系统(http://tslxzs.hunnu.edu.cn/bm)(只能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在报名页面点击下载浏览器安装即可),按照要求填写并提交“湖南师范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水平测试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直接在报名平台中打印报名登记表。
2、现场报到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2016年1月29日9:00至16:00,没有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的考生不允许现场报名。
(2)报到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506室(长沙市潇湘中路122号)。
3、现场报到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
(1)加盖所在学校(单位)公章的《湖南师范大学2016年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水平测试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网上填报完成后打印)。请务必留有效手机号码和家庭联系电话。
(2)运动等级证书证明: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查询页面打印为准。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户口簿复印件1份、考生本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4)获奖成绩证明:加盖所在学校(单位)公章的考生近三年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5)运动成绩证明:加盖所在学校(单位)公章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办理运动员等级证书时用的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
(6)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者)持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往届生持毕业证书复印件。
注:运动员等级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毕业证书须在现场报到时查验原件。学校现场对考生的材料进行复查,符合条件者现场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相关专项测试。
五、体育专项测试及要求
1、测试时间:2016年1月30日至2016年1月31日。
2、各专项测试内容、标准及要求见附件。
3、考生须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测试时将进行兴奋剂随机抽检,请提前做好准备。
4、参加测试的项目必须与运动等级证书的项目一致(含小项),否则测试成绩无效。
5、测试现场全程录像,所有考生考完后签字确认本人的专项测试成绩。
六、录取原则
1、凡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关测试,成绩达到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标准,且符合各项目对运动员的需求。
2、我校组织的测试成绩不代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测试成绩,拟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须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一测试或高水平运动队资格认定测试,合格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入围人选,最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
3、文化成绩要求按教育部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4、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入围考生,且项目专项测试成绩突出,可参加由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符合相关要求者,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公示期满后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进行录取,但需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参加高考报名。这类考生确定并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5、其他入围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且高考志愿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报考湖南师范大学。考生专项测试成绩特别优秀,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及以上且服从专业调剂,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这类考生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考生专项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且服从专业调剂,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教育部及相应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
6、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并获取考生号,若因报名原因影响考试与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7、高考志愿填报后,凡报考我校的公示无异议考生须在第一时间将高考成绩单及高考志愿表传真至0731-88872412,以便确认,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七、管理办法
1、申请者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参加考试。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凡在报名、考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及其他违纪违规违法者,一经查实,我校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学校通报;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刑法修正案(九)》已将替考、请人替考、利用通讯工具传递试题及答案等行为列为犯罪行为,在此次考试中涉嫌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学校将测试合格者名单上报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未经教育部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者,我校不予录取。
3、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拟录取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
八、其他
1、本实施办法公布后,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队的政策若有调整,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文件要求进行调整。
2、学校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并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3、凡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请事先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以防意外,现场报名确认时出示保单方能报名。
4、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保留最终解释权。
联系方式:
湖南师范大学(招生政策咨询):
0731-88872222(兼传真)(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0731-88872734(体育教学部)0731-85140803(体育学院)
0731-88872406(信访电话)
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16年1月
附件: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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