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出台新规:自2010年起,来华留学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早在2007年,就有媒体报道了上海大学发现几十例假外国留学生递交入学申请的情况,他们被称为“跨国高考移民”,这些人生长在中国,在中国读书,只出了几天国甚至没有出过国,却凭一本护照以“外国人”的身份申请进入中国高校。
此前对这样的“高考移民”,很多学校并没有有效的制止方法,因为多数学校录取外籍学生的门槛一般是HSK(中国汉语水平考试),而这对于拿着外国护照的大陆学生来说可以轻松通过。此次教育部的新规出台正是堵上了假留学生“本土留学”的大门。
教育部还规定:中国大陆(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移民外国后返回国内接受高中教育并毕业,如未恢复中国国籍,则属于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如符合中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可持其所在省(区、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在其所在省(区、市)的省级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地点报名参加我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