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我国某公司与美国一家公司因汇票出票时记载的事项发生纠纷起诉至我国某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对此案的审理中,根据法律规定,可适用的准据法是下列哪个选项?
A.中国法律
B.美国法律
C.国际条约
D.出票地法律
正确答案:D
42、甲与乙系大学同班同学,1987年甲大学毕业后赴加拿大留学并定居加拿大,1993年取得加拿大国籍。1988年乙赴美国留学,1993年成为美国加州永久居民。1995年甲乙同游欧洲,并随后在意大利按当地法律结婚。1996年乙回到中国,不再与甲来往。一年后,乙向中国法院提出与甲离婚。中国法院在认定甲乙的婚姻是否有效时,应适用何国法律?
A.美国加州法律
B.加拿大法律
C.意大利法律
D.中国法律
正确答案:C
43、美国人马丁和英国人安娜夫妇是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来华之前,两人长期在印度工作,并在那里有惯常居所。在中国工作期间,马丁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的诉讼请求。对于马丁和安娜的离婚纠纷,我国法院应该适用下列哪一国法律加以解决?
A.美国法
B.英国法
C.中国法
D.印度法
正确答案:C
44、美国公民甲(男)于1990年8月在中国海南旅游期间与中国公民已(女)相识并恋爱,甲在海南观光数日后返美。1991年7月17日乙应甲邀请赴美,在美国办理了结婚登记。1991年8月2日,乙以双方婚前了解不够,无法建立感情为由,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下列选项哪个是中国法院审理该离婚案时应适用的准据法?
A.美国法
B.中国法
C.同时适用美国法和中国法
D.法院可以选择适用美国法或中国法
正确答案:B
45、中国公民甲在美国旅游期间同美国公民乙结婚,( )。
A.结婚的实质要件适用中国法律
B.结婚的形式要件适用美国法律
C.无论是结婚的实质要件还是形式要件,均应适用美国法律
D.无论是结婚的实质要件还是形式要件,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正确答案:C
46、甲国的A与乙国的B于1983年在乙国结婚。1985年夫妻二人移居丙国。1993年8月A向丙国法院起诉离婚。丙国法律规定:“离婚适用原告国籍国法”。甲国法律则规定:“离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乙国法律也规定离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哪国法律是准据法?
A.甲国
B.乙国
C.甲、乙两国
D.丙国
正确答案:B
47、袁世庆和王治贤是某公司同事。1990年袁世庆被公司派往美国分公司工作,1994年王治贤亦被派往美国分公司工作。1995年二人建立恋爱关系。1996年二人在加拿大旅游时,按照加拿大法律在当地结婚。2000年,袁世庆被某公司调回国内。2001年王治贤辞职后在墨西哥定居。2002年袁世庆在中国法院提出与王治贤离婚。在确定袁世庆和王治贤的婚姻是否有效时,应适用( )法律。
A.中国法律
B.美国法律
C.加拿大法律
D.墨西哥法律
正确答案:C
48、中国公民甲乙系夫妻,甲定居在美国,乙居住在国内。现双方欲离婚,下列选项哪个是错误的?( )
A.无论甲乙哪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我国法院有管辖权
B.如果甲在美国起诉,乙就不能再在我国起诉
C.甲在美国起诉后,乙也可以在我国起诉
D.甲在美国起诉后,乙可以在我国法院起诉,也可以在美国法院应诉
正确答案:B
49、1979年,在中国定居的英国籍特里夫妇与到中国旅游的意大利籍人爱里丝在中国订立收养合同,将其2岁的儿子小特里作为爱里丝的养子。爱里丝带小特里回国后,移居美国,并办理了小特里加入美国国籍的手续。爱里丝结婚后生有两个孩子。1994年,小特里到中国留学,找到了自己的生父母,并与其商量决定恢复父子、母子关系。但爱里丝不同意解除收养关系。1997年,小特里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其与爱里丝之间的收养关系。本案应当适用下列哪国的法律?
A.美国
B.意大利
C.中国
D.英国
正确答案:C
50、巴西公民汉森(男)在中国投资期间于2000年2月认识中国公民王赛男(女),后携王赛男至巴拉圭结婚并定居巴拿马,2003年1月,汉森又另有新欢,要与王赛男离婚,汉森与王赛男协商在中国法院进行诉讼,那么我国法院应以哪一国法为准据法?
A.巴拉圭
B.中国
C.巴西
D.巴拿马
正确答案:B
51、王某去日本留学,在日本准备与其韩国女友结婚。根据我国法律,该婚姻应适用下列哪国法律?
A.中国法律
B.日本法律
C.韩国法律
D.中国法律和日本法律
正确答案:B
52、1967年《日本国际私法》第12条规定:“婚姻的成立要件,依备当事人的本国法。”本条冲突规范的系属中的连结点是( )。
A.日本
B.本国法
C.住所
D.国籍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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