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双方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 根据本合同微信公共平台和营销系统的实际需要和要求,甲方要及时配合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并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甲方如果不配合、不及时提供资料给乙方,而耽误了乙方工作进程,一切后果都由甲方自己来承担。
3-1-2 甲方在使用建设完成的微信营销平台时,应当注意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特别地应当严格遵守《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利用微信营销平台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如果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务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甲方应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
3-1-3 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