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积极备考2016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考生们,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复习得如何了吗?第一章第六节考点“证券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你掌握了吗?跟着留学群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来熟悉一下吧,更多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试题、考点以及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本频道。
证券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
证券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如下:
(1)证券公司的股东应当用货币或者证券公司经营必需的非货币财产出资。证券公司股东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总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注册资本的30%。
(2)证券公司股东的出资,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证明;出资中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经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
(3)在证券公司经营过程中,证券公司的债权人将其债权转为证券公司股权的,不受有关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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