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九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的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入学后小语种不能组班的改为英语。
第十一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录取方式:
1.录取批次:专科批。
2.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原则,采取按院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3.录取通知书由学院邮寄给考生。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
各省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学院设有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焊接技术与自动化、机电设备安装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金融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监理、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国际商务、连锁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服装设计与工艺、旅游管理、音乐表演、社会福利事业管理等二十八个专业,层次均为高职(专科),学制均为三年。
其中,会计电算化是省级特色专业;会计电算化、工程造价是中央财政重点扶持专业。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厅公布为准。详见各省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或查询学院网站:www.lyzyxy.com。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按山东省物价局等有关部门的规定收费,理工类专业学费:5000元/年,文法财经类专业学费:4800元/年。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院设立奖学金制度,对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给予奖励。
第十九条 对家庭特别困难的考生,学院根据考生个人申请,经考察核实后,按国家规定可给予助学金或学费减免、一次性困难补助或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帮困政策,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救助奖励。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临沂职业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一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临沂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临沂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附: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网 址:http://www.lyzyxy.com
联系电话:0539-2872066 2872051
传 真:0539-2872069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学院地址:临沂市罗庄区湖东路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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