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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一】
今年6月13日,是第10个全国文化遗产日,这是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高度重视的举措。为提高我县广大民众对文化遗产的关注度,加深对保护好我县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深远意义的认识,为增加我县文化软实力作出贡献,我县将于2015年6月13日“全国第10个文化遗产日”,在县瓦子街广场举办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展示、展演活动。具体展示内容及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6月13日上午8:30-12:00
二、活动地点:
瓦子街广场、文庙
三、组织机构:
主办:上杭县文体广新局
承办:上杭县文化馆
协办:有关乡镇文化站、局下属各单位、有关协会
四、活动内容:
(一)民俗踩街:瓦子街-江滨路-北大路-人民路-瓦子街
(二)民俗活动:
1、木偶戏
2、腰鼓队、舞蹈队、汉剧演唱
3、香灯龙表演、梅花高桩舞狮、树叶吹奏、女子“五梅拳”表演
4、船灯表演
5、十番音乐演奏
6、客家大鼓表演
7、客家山歌演唱
8、溪口走马灯
(三)文物、奇石、图片摄影展览
9、汀江奇石展览
10、“记得住乡愁”摄影展
11、客家族谱文物展
12、文物保护图片展、“新四军和才溪儿女”图书展
13、古书籍保护展
14、非遗”知识灯谜竞猜。
15、非遗图片和工艺品展示。
(四)客家风味小吃
【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二】
以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精神,围绕“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和让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为主题,切实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力度,着力提高文化遗产传承意识,充分发挥文化遗产在传承民族文化,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
活动主题1非遗活动主题: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继承
2文物活动主题:让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
举办单位
1、主办单位:中共青田县委宣传部
青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承办单位:青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
青田县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3、执行承办 : 山口镇党委
青田县职业中学
青田伯温中学
船寮镇龙舟传承基地
山口镇党委、政府
活动时间
2015年4月——6月份,“文化遗产日”期间。
活动内容
1邀请国遗刘伯温传说代表性传承人进校园,开展“讲刘伯温传说”活动
时间:2016年5月31日下午4点——5点15分
地点:青田伯温中学
内容:以庆祝第11个文化遗产日为锲机,结合非遗进校园的精神,邀请国遗项目刘伯温传说省级和县级代表性传承人走进青田伯温中学,给学生们讲刘伯温的传说故事,旨在普及和弘扬刘基文化。
2举办“青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和“青田县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展”及邀请国遗青田石雕和青田鱼灯舞两个项目的省级代表性传承人进校园,开展“非遗传承人进校园讲课”活动。
时间:6月1日
地点:青田职业中学
内容:青田县非遗研究保护中心和青田县文物办联合举办展览,以图文并茂的展板,向公众宣传展示十年来我县文化遗产保护的丰硕成果,体现我县深厚的文化内涵。同时,发放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册和保护文化遗产的倡议书。下午,邀请国遗青田石雕和青田鱼灯舞两个项目的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张爱光和郭秉强走进校园,开展“非遗传承人进校园讲课”活动。青田职业中学是两个国遗青田石雕和青田鱼灯舞的省级传承(教学)基地,通过传承人进校园教学的这一方式可以为非遗传承发掘更多的好苗子,培养出更多的可挑选的后继人才,作为非遗传承的重要补充。
3端午节期间举办“青田龙舟节”系列活动
时间:6月5日—9日(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一至初五)
地点:瓯江流域船寮段
内容:青田民间自发组织,每年农历五月初一至初五举办龙舟节,活动一般分三个部分,即:一是祭祀神佛。分“进香”、“分香”、“收香”;二是游戏性表演。阵图有“龙门阵”、“江龙戏水”等,龙舟号子悠扬动人;三是龙舟竞技,体现端午龙舟竞渡精神。
4举办“弘扬刘基文化·传承国遗经典”——2016青田县第三届非遗走进校园系列活动
时间:4月24日—6月11日(6月11日是文化遗产日)
地点:青田伯温中学
内容:1、讲刘基故事:各班级内部进行比赛,每位学生都有参赛机会,各班由班主任负责推选出1名学生代表班级参加第二阶段比赛;2、写刘基美文:各班级内部进行比赛,每位学生都有参赛机会,各班由语文老师推荐2-3篇优秀诗文进行最后展示;3、画刘基字画:各班级内部进行比赛,每位学生都有参赛机会,各班由美术老师推荐1-2篇优秀诗文进行最后展示(篆刻、临摹字画等各种形式);4、出刘基板报:每班出一期关于刘基的主题黑板报,由学生会宣传部进行评比;5、“承国遗经典”系列活动汇报展示:讲刘基故事汇演、诗文字画展。通过非遗进校园活动,促进非遗文化薪火相传。
5非遗走进文化礼堂系列活动
时间:6月16日
地点:山口镇文化礼堂
内容:下午县非遗研究保护中心送“青田非物质文化遗产综述”讲座到山口镇文化礼堂;当时晚上,由中共青田县委宣传部、青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青田县山口镇党委、人民政府主办,青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和青田县山口镇文化站承办,将举办庆祝第11个文化遗产日——“美丽非遗进礼堂·精神家园更芬芳”非遗大展演活动。进一步提高公众对保护非遗文化重要性的认识,营造全民共同参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三】
各市州文(体)广新局,各省直管县文化主管部门,省直各有关单位:
2016年6月11日是我国第11个文化遗产日。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实施五周年,也是《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出台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振兴传统工艺”新要求,大力宣传国家和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普及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和知识,提升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振兴湖湘传统工艺,努力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融入现代生活,我厅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2016年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现就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活动主题
让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
二、活动名称
2016年中国第十一个文化遗产日•湖湘文化遗产月
三、省直主体活动
(一)欢乐之夜——全民体验非遗游园会
时间:2016年6月11日晚上
地点:湖南省文化馆
(二)创意之秀——传统工艺融入现代生活
时间:2016年5月30日至6月16日
地点:湖南省文化馆
(三)薪火之传——传统戏剧传承展演
时间:2016年5月至6月
地点:湖南省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花鼓大舞台
(四)专题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6年6月上旬
地点:长沙市韶山北路通程大酒店5楼
四、有关要求
(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文化遗产日活系列动,要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安排抓好贯彻落实,并围绕上述活动主题,及早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组织开展有特色、有影响力、群众参与度高的系列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突出主题、讲实际、重实效。文化系统的领导干部要面向基层、深入一线,加强指导、统筹谋划,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文化遗产日活动安全顺利开展。
(二)传播理念,积极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文化遗产宣传平台,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广泛征集宣传口号,设置宣传专栏专刊,张贴宣传海报,印发宣传材料,传播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要将文化遗产日活动与群众生产生活相结合,努力使文化遗产日主题和文化遗产保护理念深入人心,激励公众自觉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实践。
(三)贴近实际,讲求效果。各地要注重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展示地方政府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行动和工作成果,大力宣传文化遗产保护服务社会、推动发展、惠及民生所采取的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的先进事迹,强化价值导向,注重宣传效果。要善于借助各种媒体的力量,提高正面引导能力,切实增强活动的辐射效应。
(四)多方合作,协调联动。各地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主动加强与宣传、教育、出版、广电、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联系,联合开展各类活动。要充分发挥文化遗产保护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作用,调动各类社会主体的积极性。
各市州文(体)广新局,各省直管县文化主管部门,省直各有关单位请于5月30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方案、汇总表送至我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我厅将在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专题新闻发布会中发布。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应将文化遗产日活动情况、亮点和经验及时反馈至我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四】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2015年6月13日为我国第10个文化遗产日。现就2015年文化遗产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的成就,宣传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惠及民生的实践,提高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文化遗产保护。
二、活动主题及宣传口号
(一)活动主题
保护成果 全民共享
(二)宣传口号
1.像爱惜自己生命一样保护文化遗产
2.为文化遗产点赞 为美丽中国添彩
3.文化遗产千秋传承 保护弘扬万代受益
4.珍惜定格的历史 爱护不朽的文明
5.心与梦的石刻 你和我的大足
三、时间安排
2015年4月下旬到6月下旬。
四、活动安排
(一)文化部将在河南省召开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座谈会,开展书香中国—─文房四宝制作技艺展、传统戏剧展演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讲座月、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作品展、启动“中国非物质遗产传承人群研修、培训计划”试点等活动(具体活动安排见附件)。
(二)国家文物局将组织开展重庆市大足区文化遗产日主场城市活动、全国文物保护工程成果展、中国传统村落摄影展、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先进典型事例推介等活动(具体活动安排见附件)。
请各地围绕上述活动主题和宣传口号,结合当地实际,参照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的相关活动安排,加强策划组织,丰富文化遗产日活动的内容与形式。
五、有关要求
(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地文化文物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文化遗产日宣传工作,及早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文化遗产日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突出主题、讲实际、重实效。文化文物系统的领导干部要面向基层、深入一线,加强指导、统筹谋划,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文化遗产日活动安全顺利开展。
(二)传播理念,积极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文化遗产宣传平台,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广泛征集宣传口号,设置宣传专栏专刊,张贴宣传海报,印发宣传材料,传播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要将文化遗产日活动与群众生产生活相结合,努力使文化遗产日主题和文化遗产保护理念深入人心,激励公众自觉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实践。
(三)贴近实际,讲求效果。各地要注重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展示地方政府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行动和工作成果,大力宣传文化遗产保护服务社会、推动发展、惠及民生所采取的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的先进事迹,强化价值导向,注重宣传效果。要善于借助各种媒体的力量,提高正面引导能力,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辐射效应。
(四)多方合作,协调联动。各地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主动加强与宣传、教育、出版、广电、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联系,联合开展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文化遗产保护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作用,积极参与相关宣传活动。
请各地文化文物行政部门于5月25日前报送2015年“文化遗产日”活动安排,并于6月22日前报送本地区“文化遗产日”活动总结。
非物质文化遗产类活动报送邮箱:[email protected]
文物类活动报送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5年中国文化遗产日主要活动安排
文化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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