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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运城中考普通高中分配到初中学校计划志愿如何填报
谓分配到初中学校计划?
填报分配到初中学校志愿的条件是什么?
为了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校均衡发展,扶持薄弱学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 < 省教育厅山西省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改革意见(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07〕45 号)文件规定,从 2007 年秋季招生开始,公办优质普通高中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结合初中学校的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按比例直分配到所有初中学校,录取时适当降低分数,即所谓分配到初中学校计划。报考分配到初中学校计划的学生必须是具有分配名额学校正式学籍,在该学校连续就读两年以上(含两年、且初三在该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我市今年优质高中 65%的招生名额将按规定分配到普通初中学校,录取时按分配计划和考生志愿公平公正择优录取,考生的学业成绩须达到省、市级示范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康杰中学、运城中学分配到初中学校计划最多在各自统招线下降低 50 分录取)。
普通高中分配到初中学校计划志愿如何填报?
分配到初中学校计划与统招计划使用同一个编号,不需要单独填报。录取时,如果考生填报了某个高中的统招计划,只要该生符合该高中分配到初中计划报名条件,就默认其同时填(涂)报了该高中分配到初中学校计划,如果考生没有填报该高中的统招计划,就默认其同时放弃了该高中分配到初中学校计划。考生报考了某高中,分数达到了该高中的统招分数线,就按统招生录取,如没有达到统招分数线,达到了该高中分配到初中计划分数线,就占用分配计划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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