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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吴兴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统一部署,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人数
此次招聘共有25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32人。具体详见《吴兴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16年毕业的均视作应届毕业生), 湖州市本级(包括吴兴区、南浔区、开发区、度假区,下同)生源;
2.其他社会人员(包括非全日制学历人员和留学归国人员),湖州市本级户籍。
三、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28日及以后出生),个别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可报专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教育部有关学科目录设置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5.身体健康;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相关条件详见《吴兴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具体解释。
说明:①招聘岗位有关于学历、职称(执业)资格、专业证书、工作经验要求的,计算或取得时间截止到2016年7月28日。
②各类事业单位(含教育、卫生等)在编人员报名的,须在报名时向招聘单位明确身份,并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退役士兵报考有关政策按市政府相关规定执行。定向退役士兵招聘的岗位,不再适用此类规定。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8月6日(星期六)8∶30—16∶00。
报名地点:弘毅道远人力资源市场(新华路501号,新华府小区南门口)
报名材料:
应届毕业生,持《吴兴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以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为准)、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报名。
社会人员,持《吴兴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招聘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报名。非全日制学历人员和留学归国人员均按社会人员身份报名,除提供规定材料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鉴定的学历认证材料。
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招聘职位,报名时须交纳考务费40元。《吴兴区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由报名人员自行从网上下载。《报名表》中各栏信息和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并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不再退还考务费。
资格审核:现场报名时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结束后由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不足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符合其他岗位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另选岗位报名。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行政能力测试(含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之日前本人申请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在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
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有关事宜请随时关注吴兴人力资源网(www.wxrl.com.cn等网站。)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3、计分
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分,依据总分,再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分相同时以笔试分数高者为先,如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另行加试一场)。
(三)体检
由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考录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吴兴人力资源网等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满,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相关程序统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办理相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一)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经公示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在参加面试且分数60分及以上的对象中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二)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时间)
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0572-2289372
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