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报道,在这封联名信中,全国名牌学校校长联合会、全国大学校长联合会以及全国工程师学院校长联合会,“注意到新的文件内容出现了有利的变化”,主张完全执行有关向外国留学生签发居留证的法律,加强雇主与高等教育院校校长的角色。
校长们在信上写道:“我们觉得新的补充通函应该更加强调《外国人入境和居留法》L311-11条款,这个条款允许向所有取得法国高等教育文凭、拥有法国企业的雇用承诺、工作性质与其学业相符、希望在法国获得初次职业经验的外国毕业生签发居留证。”
“因为知道这个法律条款的人仍太少,拥有法国高等教育文凭的外国毕业生、企业老板、高等教育机构的负责人、甚至国家单位也太少应用这条法律,菲永总理在11月22日的一封信中已提醒了他们。”
校长们也希望这类的居留证能够发给“许多在拿到毕业文凭以前就已经获得企业雇用承诺的学生”。
他们建议:允许外国毕业生能够在省政府机关出示“由高等教育机构的系主任或校长与企业老板联合签订的一张证明书,证明申请人遵守了L311-11条款规定的条件,譬如学业与工作岗位相符的规定”。
“最后,我们觉得全国省政府单位必须一概地重新审核自6月1日以来提出申请、当事人随后未提交补充材料的申请案卷,因为有些申请人接到限令离开法国领土的命令,不敢再去省政府。”
全国名牌学校校长联合会主席皮埃尔?塔皮、全国大学校长联合会主席路易?沃热尔、全国工程师学院校长联合会主席克里斯蒂昂?莱米尼奥希望“迅速恢复正常的情况”,因为“我们国家的吸引力和形象已经受损”。
据外国学生组织做的调查,学生近日已经表示担心新的通函引起“酌情”审查申请案卷的作法,而不是全面解决盖昂通函引起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