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 | 2016年 | 2017年 | 变化情况分析 | ||
章节 | 知识点 | 章节 | 知识点 | ||
法制史 | 第一章 夏商西周春秋法律制度 | 第一节夏商法律制度 三、刑事立法 奴隶制五刑:墨,劓,剕(刖),宫,大辟。四、司法制度 天罚与神判;监狱。 第二节西周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明德慎罚”的立法指导思想;《吕刑》;九刑;周公制礼;礼与刑的关系;宗法制度。. 二、刑事立法 主要刑法原则;主要罪名。 三、民事立法 契约:质剂,傅别;婚姻: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六礼,七出(去),三不去;嫡长子继承。 四、司法制度 大司寇;狱,讼;五听。 | 第一章夏商西周春秋战国法律制度 | 第一节夏商法律制度 三、刑事立法 旧五刑:墨,劓,剕(刖),宫,大辟。 四、司法制度 天罚与神判;监狱:圜土,羑里。 第二节 西周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明德慎罚”的立法指导思想;宗法制度;礼与刑的关系。 二、刑事立法 《吕刑》;九刑 主要刑法原则;主要罪名。 三、民事立法 契约:质剂,傅别;婚姻制度:一夫一妻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同姓不婚,六礼,七出(去),三不去;嫡长子继承制。 四、司法制度 司法机构:大司寇,小司寇;狱,讼;五听。 | 本章变化不大 1.奴隶制五刑改为旧五刑; 2.增加夏商法律制度中司法制度的监狱类型; 3.刑事立法中增加了九刑和吕刑 4.西周司法制度增加司法机关的分类。 |
第二章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 第二节秦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缘法而治“”法令由一统”,严刑重法。 主要法律形式: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延行事。 第四节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曹魏律;晋律;北魏律;北齐律;麟趾格;大统式。 | 第二章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 第一节秦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缘法而治“”法令由一统”,严刑重法。 主要法律形式: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延行事。 云梦秦简。 第三节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曹魏律(《新律》);晋律(《泰始律》);北魏律;北齐律;麟趾格;大统式。 | 本章变化不大 1.秦朝立法概况增加云梦秦简。 2.修改曹魏律(《新律》);晋律(《泰始律》) | |
第三章 隋唐宋法律制度 | 第一节隋朝法律制度 二、《开皇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体例:十二篇,五百条;内容:封建制五刑正式形成,改“重罪十条”为“十恶”,完善“八议”、“官当”制度。 | 第三章隋唐宋法律制度 | 第一节隋朝法律制度 二、《开皇律》的主要内容 体例;内容;历史影响。 | 本章变化不大。 1.删除体例:十二篇,五百条;内容:封建制五刑正式形成,改“重罪十条”为“十恶”,完善“八议”、“官当”制度。改为体例;内容;历史影响。 | |
第四章 元明清法律制度 | 第一节元朝法律制度 二、刑事立法、 蒙汉异法;刑罚制度的变化。 三、民事立法 烧埋银;婚姻与继承制度的特点。 五、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大宗正府、刑部、宣政院。 第二节明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刑乱国用重典”,“明刑弼教”。 《大明律》的制定与“六部分篇’’的体例。 《大诰》的制定及其特点。 《问刑条例》。 《大明会典》。 二、刑事立法. 奸党罪;充军;廷杖。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和特点。 三、民事立法 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的变化。 四、行政立法 中枢与地方行政机构;官员选任制度;监察制度。 五、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厂卫;申明亭;会审制度。 第三节 清朝法律制度 二、刑事立法 发遣;死刑制度;维护满族特权的内容;文字狱。 五、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诉讼程序与审判制度;秋审制度。 | 第四章 元明清法律制度 | 元朝法律制度 刑事立法 犯罪分类与量刑原则;刑罚制度的变化。 三、民事立法 . 财产法律规定;契约关系;损害赔偿。 婚姻与继承制度的特点。 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大宗正府,刑部,宣政院,诉讼审判制度。 第二节 明朝法律制度 一、立法概况 立法指导思想:“刑乱国用重典”,“明刑弼教”; 《大明律》的制定与“六部分篇”的体例; 《大诰》的制定及其特点; “教民榜文”;《问刑条例》;《大明会典》。 二、刑事立法 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奸党罪;充军;廷杖;犯罪与刑罚主要特点。 三、民事立法 财产所有权;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的变化。 四、经济立法 赋役制度;一条鞭法;专卖制度;海外贸易制度。 五、行政立法 中枢与地方行政机构;官员选任制度;监察制度。 六、司法制度 中央、地方司法机关: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厂卫;申明亭;明朝诉讼制度的特点;审判制度:会审制度。 第三节 清朝法律制度 二、刑事立法 充军、发遣;刺字;死刑制度;维护满族特权的内容;文字狱。 五、司法制度 中央司法机关;诉讼程序与审判制度;秋审制度;幕友胥吏的制度。 | 本章变化较大 1.将蒙汉异法变为犯罪分类与量刑原则 2. 民事立法中删除烧埋银增加 财产法律规定;契约关系;损害赔偿。 3.司法制度中增加诉讼审判制度。 4.立法概况中增加教民榜文。 5.刑事立法增加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将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和特点改为犯罪与刑罚主要特点。 6.民事立法中增加财产所有权 7.增加经济立法 8.司法制度中增加地方司法机关,明朝诉讼制度的特点;审判制度。 9.刑事立法中增加充军、刺字。 10.司法制度增加幕友胥吏的制度。 | |
第五章 清末中华民国法律制度 | 第五章 清末民初的法律制度 | 内容无变化 | 本章结构变化大,将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移至下一章。 | ||
第六章 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 | 第六章 南京国民政府及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 | 本章结构变化大。 1.将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作为第一节 2.将原第六章中一二三节合并为一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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