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gz.hrss.gov.cn)、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6年9月21日9:00—9月23日17: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为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民族文化宫(贵州省民族博物馆)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二)。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作为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截至2016年9月23日17: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相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视为报名失败。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过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报名确认操作。点击“报名确认”按钮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进行报名确认,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2016年9月23日17:00前不进行报名确认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确认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确认及缴费。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招考单位将在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确认。报考人员于2016年9月21日9:00至9月24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9月25日17:00前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缴纳100元报名费。未按期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请于2016年10月26日9:00至10月29日17: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并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0851—86831833、86810676。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851-85831661、86837434
4、报名要求: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5、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三)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由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组织实施。
1、笔试
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9日上午。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综合成绩为笔试各科目之和折算为百分制,以60%比例计入总成绩。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
2、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审查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该环节。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按照《招聘方案》和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拟进入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报名表》2份;
(2)毕业证、学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4)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5)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面试
面试由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对象。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和职位适应性。外语讲解员职位需加试口语(口语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6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4、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包括专业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2)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