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2012年艺术类艺术设计专业招生简章
长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由教育部与交通运输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为公认公路交通领域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综合实力最强高校。是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高校、国家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高校,列入全国53所艺术特长生招生高校、全国76所自主选拔招生高校,是国家级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大学、后备警官(国防生)选拔培训基地。2000年4月18日,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初的原西安公路交通大学与原西安工程学院、原西北建筑工程学院三所部属高校合并组建并更名为长安大学。建校六十年来,学校逐步发展成为以工为主、理工结合,文经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培养公路交通、汽车与筑路机械、国土资源与环境、城乡建设等专业人才为办学特色,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
艺术设计专业为长安大学建筑学院艺术类专业。
一.专业介绍
本专业培养具有环境艺术设计与创作、教学和科研等方面的知识,能从事环境艺术设计、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技术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生应掌握环境艺术设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艺术设计创作的专业技能和方法;熟悉有关建筑设计、城市规划、风景园林等方面的知识;了解国内外环境艺术设计的发展动态,具有独立进行环境艺术设计实践与专业创新设计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
毕业生主要从事艺术设计、城市景观环境设计、室内装璜与设计、以及管理、教学、科研、开发等工作。学制四年。
二.报考要求
1.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有一定美术基础,体检无色盲、色弱、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艺术类考生均可报考。
2.凡当地省招办组织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并达到本科合格。
3.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
三.招生地区及招生计划
在甘肃、湖南、江西、浙江、陕西共计划招生70名。
四.报名及考试
1.外省(陕西省以外)直接考点面报。面报与考试时间、地点:
省份 |
报名地点 |
联系方式 |
面报确认时间 |
考试时间 | |
甘肃 |
兰州艺术学校 |
兰州市嘉峪关北路5号 |
0931-8651485 |
1月12、13日 |
1月14日 |
浙江 |
杭州师范大学 |
杭州市文一路222号 |
0571-28865193 |
1月31日 |
2月2日 |
湖南 |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
长沙市井湾路784号 |
0731-85677267 |
2月2、3日 |
2月4日 |
江西 |
南昌大学 |
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 |
0791-88305092 |
2月8、9日 |
2月10日 |
2.考试科目:①素描(满分150分,时间150分钟)
②色彩(满分150分,时间150分钟)
3.所有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省发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及我校的校考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
4.考生不得跨省报名考试。
5.登录我校长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特类考生考分查询”系统查询专业课校考成绩
(网址:http://125.76.215.86)。
6.陕西省考生以陕西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为准,不再另外组织校考。
五.录取办法及收费标准
1.考生须参加所在省招办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并取得本科合格证。录取时,省外考生专业课成绩以我校的考试成绩为准,陕西省考生以省统考成绩为准。
2.浙江、湖南、江西、甘肃四省按高考文化课考试总成绩50%加专业课考试总成绩50%比例折合综合分,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陕西省考生高考文化课达到艺术类本科控制线,按省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新生入学后进行复审,如发现专业、文化水平及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标准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4.学费标准:按国家核定的艺术类艺术设计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六.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64
电话:029-8233410482334813
传真:029-82334099
网址:http://125.76.21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