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艺术学院招聘开始了,本文“2016年新疆艺术学院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跟着留学群公务员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
新疆艺术学院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艺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艺术学院前身是1958年的新疆艺术学校,1960年升格为新疆艺术学院,196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时又恢复为新疆艺术学校,1987年随着国家教育形势的发展,恢复成立新疆艺术学院。学院一直坚持立足新疆,面向全国,辐射中亚,服务于新疆经济、文化发展需要的战略定位,已逐步成为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的主力军、“丝绸之路”文化传播使者和“天山脚下”艺术家摇篮。
至“十二五”末,学院拥有团结路东校区、团结路西校区(文管系、预科部以及美术、音乐部分专业入住)和头屯河新校区(附属中专已整体搬迁入住)三个校区,校园占地总面积1124亩,校舍总面积14.88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11.43万平方米。教学单位有音乐系、美术系、影视戏剧系、舞蹈系、文管系、预科部、成人继续教育学院和附属中等艺术学校,有研究生、普通本科、成人专升本、成人大专、中专(附中)等办学层次。2007年接受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2013年7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4年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
有2个自治区重点学科,2个一级学科获硕士授权点,拥有4个研究领域、15个研究方向的专业硕士点。普通本科设有27个专业,45个专业方向。1个国家特色专业、1个自治区重点产业人才培养专业。有9个艺术研究所、7个研究创作中心、4个校内演出团、2个美术作品展览(陈列)馆、89个校外实习实践基地等创新艺术人才培养平台。
现有在职教职工615人,大学部452人,附属中专163人教授19人,副教授78人。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者138人,占教师人数的51.7%。现有各类在校生6223人。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位居自治区普通高校前列。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四、发布招聘信息
10月8日至10月14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下同)、新疆艺术学院网(http://www.xjart.edu.cn/,下同)上发布招聘信息。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0月8日后出生),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86年10月8日后出生)。
7、少数民族考生(民考汉、内高班除外)汉语水平根据不同岗位需求,分别须通过MHK三级乙等、三级甲等、四级甲等及以上。
8、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需为中共党员,因需长期入住男生公寓,建议男性报考。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招聘信息发布当日起报名(2016年10月8日—10月14日20:00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团结路734号新疆艺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4、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郑老师 0991-2590379,2583574
5、报名须携带材料:
(1)《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所在地派出所有关书面证明;
(3)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由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学校党委组织部等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书面证明;
(4)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工作表现、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按岗位要求应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每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7、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 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调整为2: 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8、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提供伪造报名材料的,一经确认,随即取消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9、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6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2014年度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10、由学院招聘监督及资格审查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资格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果经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新疆艺术学院网进行公布。时间自资格审查结果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试
公共基础类教师岗位(包括教育学、学前教育等)和非教师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艺术类教师岗位(包括音乐、美术、舞蹈、影视戏剧表演类)考试采取专业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在公共基础类教师岗位和非教师岗位应聘人员中进行。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教师岗位30%、非教师岗位40%的比例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基础知识。命题实行全封闭模式,本着“谁命题、谁保密、谁负责”的原则,委托自治区人社厅所属人事考试机构组织专家命制,并组织实施。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新疆艺术学院网。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