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省教育系统扶贫日活动方案
今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三个扶贫日,也是第24个国际消除贫困日。为开展好扶贫日活动,根据《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2016年全国扶贫日活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6〕45号)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深入宣传教育扶贫的范围对象、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典型经验,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关注贫困地区、关爱贫困群众、关心贫困学生,动员广大教育工作者支持教育扶贫工作,提高贫困地区教育水平。
二、基本原则
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师生参与、因校制宜;突出重点、节俭务实;精准帮扶、力求实效。
三、活动主题
坚持精准帮扶,合力脱贫攻坚。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扶贫日集中宣传活动
以“10.17,邀您一起”为行动口号,充分发动各级教育部门门户网站、高校校园网、教育报刊和新媒体,积极宣传教育扶贫工作成就、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对扶贫日活动期间教育系统重要活动进行集中报道。
(二)开展扶贫日国情教育活动
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对学生的国情教育,使学生关心贫困地区、贫困人群的发展,了解我国扶贫工作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党和政府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核心品格,激励学生关注贫困地区、关爱贫困群众、支持扶贫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动员各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活动
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动员、组织各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日活动。中小学校原则上不组织捐赠活动,以开展扶贫教育为主,通过帮助身边家庭困难学生、参加扶贫志愿活动、同贫困地区孩子结对子等多种形式,增强学生的扶贫意识。职业院校和高等学校将扶贫教育和扶贫活动有机结合,在师生中开展扶贫教育、扶贫帮困、项目认领、志愿服务和捐款捐物等活动。组织捐赠活动的学校必须严格坚持自愿原则,捐赠款物的使用要有明确的管理制度,用途必须公开透明,有定点帮扶任务的学校统一用于本校扶贫工作;未安排定点扶贫的学校可与有关县(区)扶贫部门联系用于贫困村,也可交由我厅保管并用于定点帮扶的贫困村。
五、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扶贫日活动的重要性,把开展扶贫日活动摆上近期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真正做到领导重视、责任明确,着力推进活动扎实开展。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市教育部门、省属各高等学校和厅直属中专学校要参照本方案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地本校扶贫日活动方案,广泛动员广大师生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各地各校扶贫日活动方案和扶贫日活动总结请分别于10月9日前和10月25日前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汇总报教育部和省扶贫办。
(三)规范活动管理。加强对各项活动和各类资金的管理,严格扶贫资金募集、管理、使用,杜绝借扶贫之名谋取私利的现象。对外公告扶贫日活动信息,公布社会各界参与情况和募捐资金情况,增加工作透明度,增强活动感召力和社会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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