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招聘(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岗位分别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工作由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局政工科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执行。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执行。若体检不合格,经报市人社局核准,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另行产生递补体检人选,必须是参加了面试的人员。
九、考核
考核工作由市环保局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及适应所聘岗位的相关情况,具体时间由市环保局通知。
若因考核不合格出现名额缺额,报经市人社局同意,按该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并参加体检、接受考核。
十、公示
体检、考核结束后,办理认定登记及签订聘用合同前,市环保局按面试公示的方法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及个人基本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同时,黄石人事考试院网也将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十一、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岗位聘用和岗位认定手续,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举报、投诉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举报或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纪律监督
要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市环保局咨询电话:0714-3801738
市纪委派驻市环保局纪检组举报投诉电:0714-6391168
十三、市环保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