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考专业考试的科目及内容(美术学院)
1.杭州考点(只针对浙江省考生)
招生专业 |
考试 科目 |
考试内容与分值 |
考试 时间 |
备注 |
中国画 花鸟 |
白描写生 |
现场花卉白描写生(50分) |
每 一 科 目 3 小 时 |
4开铅画纸,铅笔作画 |
国画 |
花鸟创作(50分) |
4尺3开宣纸,命题创作 | ||
书法 |
古汉语 |
古文和小篆辨识(40分) |
古文出题范围为高中语文课本(30分) 小篆辨识出题范围为《说文解字》(10分) | |
书法 |
临摹与创作 (60分) |
4尺3开宣纸 临摹自带字帖(小篆、行书) 命题创作(隶书、楷书) |
2.外省考点
招生专业 |
考试 科目 |
考试内容与分值 |
考试 时间 |
备注 |
艺术设计、 油画、综合艺术 |
素描 |
人物头像默写(50分) |
每 科 目 3 小 时 |
8开铅画纸 |
色彩 |
静物或风景默写(50分) |
8开铅画纸 | ||
中国画花鸟 |
素描 |
人物头像(50分) |
8开铅画纸 | |
国画 |
花鸟创作(50分) |
4尺3开宣纸,命题创作 | ||
书法 |
古汉语 |
古文和小篆辨识 (40分) |
古文出题范围为高中语文课本(30分) 小篆辨识出题范围为《说文解字》(10分) | |
书法 |
临摹与创作 (60分) |
4尺3开书画纸 临摹自带字帖(小篆、行书) 创作为命题隶书、命题楷书 |
专业考试的科目及内容(动漫学院)
招生专业 |
考试科目 |
考试内容与分值 |
考试 时间 |
备注 |
动画 |
素描、速写 |
人物头像默写(40分)、人物或场景速写(10分) |
3小时 |
8开 |
色彩造型 |
静物默写(50分) |
3小时 |
8开 |
专业考试(音乐学院)
浙江省籍报考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音乐类专业考试,具体要求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统考报考简章》规定执行。报考我校舞蹈的考生参加舞蹈类专业省统考(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委托我校组织)。报考艺术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音乐类、舞蹈类统考的其中一项合格证,除此之外还必须参加由本校单独组织的艺术教育专业加试。报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考生,参加本校单独组织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详情参见《杭州师范大学201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实施方案》)。
非浙江省籍考生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艺术教育、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部分省、市考生还须参加当地省级招办(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相应专业的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方可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具体省、市规定详见各省、市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其它无此项要求的省市,考生可直接参加由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各专业考试要求如下:所有报考演奏、演唱专业的考生必须背谱,所有音乐类考生谢绝穿演出服、化浓妆、穿高跟鞋参加专业考试。报考舞蹈专业的考生必须着芭蕾舞练功服参加考试。
表1.各专业考试内容
专业 |
一试 |
二试 | |
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师范) |
考生在声乐、钢琴(或其它乐器)中自选一项作为主项,另一项为副项。 主项: 声乐:演唱歌曲一首 钢琴:演奏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 中国乐器:演奏乐曲一首 西洋乐器:演奏乐曲一首 副项: 声乐:演唱歌曲一首 钢琴:演奏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中国乐器:演奏乐曲一首 西洋乐器:演奏乐曲一首 |
视唱、听音模唱 | |
音乐表演专业 |
声乐演唱方向 |
美声或民族:演唱中外声乐作品一首 |
视唱、听音模唱 |
钢琴演奏方向 |
1.演奏复调作品或练习曲(车尔尼OP.740以上)一首; 2.演奏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乐曲一首。 |
视唱、听音模唱 | |
中国乐器演奏方向 |
演奏中、外作品一首 |
视唱、听音模唱 | |
西洋乐器演奏方向 |
1.弦乐器演奏方向:演奏中外作品一首; 2.管乐器演奏方向:演奏中外作品一首; 3.打击乐演奏方向:演奏小军鼓练习曲一首,其它打击乐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
视唱、听音模唱 | |
舞蹈学专业 (师范) |
自备作品表演(不能用组合代替),即兴表演。 目测身高。 |
舞蹈综合素质: 1、软、开度(包括下腰、横、竖叉等); 2、专业技巧(跳、转、翻或技巧组合); 注:考生必须着芭蕾舞练功服参加考试。 | |
艺术教育专业(师范) |
1.语言表达,抽考命题(有表情地朗诵); 2.回答考评教师的问题; 3.主项考试:考生在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或乐器演奏)、舞蹈表演二项考试科目中可任选一项作为主项。 考试内容: 1.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任选一首中外歌(乐)曲演唱(奏),唱法不限; 2.舞蹈表演:任选一个舞蹈作品表演,舞种不限; |
副项考试:考生在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或乐器演奏)、舞蹈表演二项中选择除主项外的另一项作为副项,也可选择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一幅命题素描作为副项,考试内容与一试要求相同。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
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作品一首;面试:自选民歌或戏曲、曲艺唱段演唱等。 |
1.音乐理论综合卷(乐理、和声写作); 2.歌曲写作; 3.视唱、听音模唱。 |
表2:各专业视唱、听音模唱考试范围
项目 试题范围 备注 视唱 五线谱或简谱任选;调号在一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含有切分、三连音、跨小节连线、变化音、增四度、减五度音程及六度以上音程跳进等。 二试 听音模唱 1、和声音程模唱:八度以内各种自然音程; 2、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转位;原位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和弦。 3、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长度不超过2/4拍8小节。 二试
表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理论卷考试范围
考试科目 |
范围 |
参考书 |
音乐理论 综合卷 |
1、乐理; 2、和声(四部和声写作,斯波索宾等著《和声学教程》上册内容) |
《音乐理论基础》 李重光编人民音乐出版社 《和声学教程》 斯波索宾等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
歌曲写作 |
歌曲写作一首,鼓励写出钢琴伴奏片段(两首歌词选其中之一) |
热点:
杭州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美术学院)
杭州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音乐学院)
杭州师范大学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动漫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