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及录取管理
1、凡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文史类或理工类第一批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90%,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投档比例为1:1.2。录取规则为在进档考生中,按文化考试成绩的80%加专业测试成绩的20%为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未尽事宜按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当年有关政策执行。
阅读全文:山西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戏剧影视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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