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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卷二基础习题及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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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二卷基础习题及答案解析”,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司法考试二卷基础习题及答案解析

  1 关于被害人在法庭审理中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B. 有权申请回避

  C. 无权参与刑事部分的法庭调查和辩论,只能参加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审理活动

  D. 对刑事判决部分不能提起上诉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依据《刑事诉讼法》第44条的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 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 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A项正确。该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B项正确。该法第218条规定:被害人及 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 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 人的请求后5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被害人对刑事判决部分不服,可以 申请人民检察院抗诉,但不能上诉,被害人有权参与刑事诉讼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所以C项错误、D项正确。

  2 下列哪一种说法是错误的?

  A. 甲取得患有绝症的病人乙的同意而将其杀死,甲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

  B. 甲以出卖为目的收买生活贫困的妇女乙后,经乙同意将其卖给一个富裕人家为妻,甲仍然构成拐卖妇女罪

  C. 甲征得不满l4周岁的****乙同意而与之发生性行为,甲仍然构成****罪

  D. 甲在收买被拐卖的妇女乙后,按照乙的意愿没有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对甲仍然应当追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的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D。被害人的承诺不阻却故意杀人罪的成立,且中国刑法也不承认积极安乐死的合法性.积极安乐死不能阻却违法。故A项正确。对于自杀关联的犯罪,如教唆自杀、帮助自杀、安乐死等问题,理论与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争议。但从司法考试的角度出发,只有如下三种情形成立故意杀人罪:逼迫自杀、欺骗自杀、亲手杀了被害人。在一定条件下,被害人承诺是可以阻却拐卖妇女罪成立的,但此案例中,甲已经在乙同意前实施了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已经构成了,拐卖妇女罪的既遂。被害人承诺只能与犯罪行为结束之前,而不是之后。故B项正确。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奸淫****构成****罪不需要采取强制手段,因为法律认为****对自己的性自主权没有处分的能力,即使****同意也不阻却此罪的成立。故C项正确。根据该法第241条第6款的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对甲仍然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表述是错误的。D项说法错误,依题意当选。

  3 甲欲杀乙,对乙实沲暴力致乙休克后,甲以为乙已经死亡,为了隐匿罪证,将乙扔至水中,实际上乙是溺水而死。对甲该如何定罪处罚?

  A. 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B. 故意杀人罪既遂

  C. 过失致人死亡罪

  D. 故意杀人罪未遂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行为人的第一个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并未中断,仍应肯定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而且现实所发生的结果与行为人意欲实现的结果完全一致,故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故B项正确。

  4 关于数罪并罚,下列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A. 甲因抢劫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刑2 年执行,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甲又犯了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对甲应当撤销缓刑,依照刑法“先减后并”的规定框罪处罚

  B. 乙因故意伤害罪被判2年有期徒刑,缓期2年执行,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发现乙还犯有诈骗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对诈骗罪作出判决,然后依据“先并后减”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C. 丙因非法拘禁罪被判5年有期徒刑,执行3年后被假释,在僦释考验期内又犯敲诈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对丙应依照“先并后减”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D. 丁因贪污罪被判无期徒刑,执行ll年后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对丁应执行无期徒刑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与后罪判处的刑罚依《刑法》第69条规定进行合并。第69条并非先减后并的规定,因此A项不选。B道理同上,错误。c项依据《刑法》第86条(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犯新罪应依“先减后并”的规定定罪处罚。D项正确,犯新罪后应撤销假释,与无期徒刑数罪并罚,被无期徒刑吸收。

  5 甲和乙共同入户抢劫并致人死亡后分头逃跑,后甲因犯****罪被抓获归案。在羁押期间,甲向公安人员供述了自己和乙共同所犯的抢劫罪行,并交代乙曾在另一城市参与实施一起重大爆炸案,并查证属实。对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的行为属于坦白,但不成立特别自首

  B. 甲的行为成立特别自首,但不成立立功

  C. 甲的行为成立特别自首和立功,但不成立重大立功

  D. 甲的行为成立特别自首和重大立功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D。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不同种罪行的,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类的,以自首论。甲因****罪被捕,供述抢劫罪,符合特别自首的规定。另根据该解释的第1条的规定,共犯人如果能够如实供述自己与他人的共同犯罪事实,成立自首。

  立功包括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他人犯罪线索、协助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等。有争议的是甲是否成立立功。提供服刑地点是否属于协助抓捕是问题的关键,假设提供的是隐藏处所的话,那自然属于协助抓捕。立功制度本身的目的是瓦解犯罪团伙、节省司法资源、鼓励犯罪人悔过自新。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其他司法机关因为其他罪抓捕,但是本司法机关并不知情的,为其提供这一信息,仍然节省了司法资源,表明了行为人的积极悔改态度。对协助抓捕的范围也是可以作广义解释的,这是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释,并没有完全违背国民的预测可能性,符合罪刑法定原则。此外,应判定行为人是否属于重大立功。要构成重大立功,必须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故D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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